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指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