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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政府采购纠纷调解
工作试点的通知

时间:2024-10-14 09:20: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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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江区、浈江区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立多元化政府采购争议解决机制,增加政府采购监管效能。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韶财采购〔2023〕11号)的有关要求,武江区、浈江区作为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工作试点地区,应结合开展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工作以来的实际情况,做好梳理程序工作,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地区的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如有调整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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