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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5-07 09:02: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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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9日至9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存在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以时不我待、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坚决整改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担当。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作深刻剖析,对反馈意见和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有效的办法狠抓整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认识到位、行动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整改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协调,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带头整改,扎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作为具体责任人,认真对照各自责任,举一反三、对标找差距、严肃整改,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认真制定方案措施,逐条落实整改任务。制定下发了《中共韶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察整改提出的三大类15方面共38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下达到科室、明确到专人,通过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分门别类、动态管理,挂账销号等办法,逐条细化,做到了可量化、可检查,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实效。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检查、深入查摆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目前,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制定完善了涉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资金管理、公车使用等各类制度措施16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巡察反馈后,局党组更加重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9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每次都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落实。二是落实局领导领学督学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20年9月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学习3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作为局领导领学督学的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计划表,坚持每月下发《党的组织生活工作指引》,指导各支部及时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指引,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211册,做到了干部职工人手一册。扎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20年9月以来,党组成员在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财政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共牵头完成6个课题。四是用好各类学习平台。注重运用学习强国、韶关发布、“财学”智慧学习平台等组织干部职工深化理论学习,尤其是学习强国学习运用较好,党员干部注册率达到100%,8月份以来,市同级排名靠前。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架构长期未理顺”的问题。一是2020年7月28日印发了《韶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今后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局重点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密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韶关市财政局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约束网络信息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纳入密件管理,保密室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密件管理,及时做好密件的清理和归档,严禁私自复印密件。三是2020年12月底组织开展了一次保密自查,对现有资料是否存在夹杂密件情况进行排查。今后将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四是近期拟对保密岗位进行人员调整,充实保密工作队伍,提高保密工作质量。2020年7月28日印发了《韶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4.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一是立即组织了一次网上信息全面排查清理工作,排查清理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敏感信息并及时清除了有关信息。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落实公文稿件编审制度和新闻稿件采编刊发流程,严格落实网上信息发布“一把手”审核制度,把好信息发布关口。三是每年制定并严格执行市财政局网信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上把好意识形态关口。四是2020年9月24日党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二章——“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2021年计划在上半年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5.针对“落实银行账户清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于2020年11月9日印发了《关于清理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至4家单位,要求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基本户资金余额全额划转到市级国库,并将相关划转凭证报至国库科。二是撤销市财政局已核定撤销的账户,并将相关销户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市财政局国库科备案。截至2021年2月2日,已清理4个单位基本户资金共556.88万元,撤销一个单位专户。

  6.针对“资金安排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加快山水林田湖草资金使用进度。截至2021年2月,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资金10亿元已全部安排完毕。二是2020年12月印发《韶关市市本级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办法》《韶关市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三挂钩”试行办法》《韶关市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实现全链条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每月将支出进度情况通报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并将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提高各地各部门的紧迫感。

  7.针对“项目监管不够精细,影响资金支出进度”的问题。一是联合相关主管部门不定期开展新增债券项目督查,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12月底,22个债券项目已全部开工,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上。二是依托债务管理系统,每周汇总全市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通报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上月新增债券使用进度。对进度较慢的,要求出具说明、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切实加快新增债券使用进度。三是2020年10月参照省的做法,联合发改等部门印发了《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发改局关于成立加快资金支出使用专班的通知》,加大对项目监管力度,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四是2021年2月底前建立项目评估审核机制,对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

  (二)工作作风不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走形变样

  8.针对“办文不及时,传达落实打折扣”的问题。已安排专门人员对公文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对有红牌、黄牌的公文即时提醒督促经办人员办理,每月局内部通报办文不及时的情况。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出现因办文不及时被市通报的情况。

  9.针对“对问题整改落实严重拖延”的问题。一是已于2020年12月印发了《韶关市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安排了专人负责车辆管理。二是制定了《韶关市财政局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办法》,明确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的范围、审批流程、纪律、差旅报销及责任追究等事项,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是往后对违反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规定和纪律的,由机关纪委严肃处理。

  10.针对“工作效率有待提升,服务意识还需加强”的问题。一是根据业务更新情况,及时组织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易达、广联达等评审专业软件公司举办的新定额宣贯会、软件实操培训等学习活动,确保评审人员技术能力与时俱进,切实提高评审工作效率。二是2020年7月根据工作任务情况,适时招聘和引进了一批高素质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评审专业技术力量。三是建立了评审台账机制,对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和每周评审工作计划进行明确。调整评审流程和对数制度。三月底前重新修订《韶关市市级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评审办法(试行)》,抓紧财政评审监督对象是项目建设单位这个“牛鼻子”,整个评审过程对准项目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避免征求意见阶段在对数环节多次反复,拖长评审时间。拟定《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于2月8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此建立“会商制度”。通过“关键决策人”参加会议的办法,解决因经办人利益相关及授权问题导致“信息最后一公里不通”,造成频繁对数、久拖不决,影响评审效率的问题。

  11.针对“公车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把控好公务用车使用关口。二是制定了《韶关市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车管部门审批和领导审批制度。

  12.针对“开支大手大脚,缺乏勤俭节约意识”的问题。一是今年全局继续按一般性项目支出不低于10%压减,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差旅报销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二是对历年工会支出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不符合“过紧日子”要求及与工会会员权益无关的经费支出全部清理出工会年度支出范围,并要求工会经审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对工会支出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立刻报告和整改。三是经局党组同意,评审中心长租一台车解决用车难和单次租车成本高的问题。在内部建立起了严格的管车、用车制度。

  13.针对“重复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的问题。一是已对该类情况进行核查,组织相关人员及时退回重复报销金额及超标准报销费用。二是分管局领导和财务室加大单据审核力度,严格按照全市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局财务制度进行报销,严把审核关,坚决杜绝重复报销和超额报销的现象。三是完善局差旅费用报销制度,并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及政务网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体职工对差旅费等其他财务制度的认识,做到人人遵守。

  14.针对“向借用人员违规发放绩效奖励金”的问题。一是制定了《韶关市财政局干部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规范了交流学习(借用)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规定,未再违规发放交流学习(借用)干部的任何其他津补贴、绩效奖金等。二是经梳理自查,我局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三是对发放绩效奖励金情况进行摸底核查,摸底核查完毕后将分门别类进行整改。

  15.针对“利用财政学会变相发放补贴”的问题。一是《韶关财政》杂志2017年开始停止编印,自此不再存在领取劳务费的现象。对于2014年至2017年发放的劳务费已全部追缴完毕,上缴国库。巡察整改反馈后,2020年不再发放信息奖励金。对2016年至2019年发放的信息奖励金已全部追缴完毕,上缴国库。二是2020年11月着手进行注销学会手续,截至目前,注销手续尚未完成。

  16.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组织工会委员对“过紧日子”的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工会经费预算管理的最新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学习,并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和工会经费预算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来编实编细2021年工会预算,对与工会会员权益无关的项目、年度内无法实施或没必要实施的项目全部不纳入年度预算。2021年工会收支预算中“局行政补助经费”收入及总体经费支出对比往年均有所压减,落实了“过紧日子”的要求。同时要求工会经审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对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立刻报告和整改。

  17.针对“财务审批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自2020年11月9日起,局机关所有支出事项须经业务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批后,才可支出。开展局财务制度修订完善工作,明确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三是局投资评审中心配备副主任后,所有财务审批均由副主任签发,杜绝了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经费开支审批的问题。

  18.针对“未编制预算或超预算”的问题。一是自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起,每一年均已完成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自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起,每年预算编制情况均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切实发挥局党组对编制预算工作的把关作用。三是自2019年决算编制工作起,已严格按年初预算数填报决算报表。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工作要求,确保每年的预决算报表数据准确、详实,坚决杜绝漏报、错报的现象。四是加强对《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对财经法规的认识。

  19.针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的问题。一是2020年11月召开工会委员会,对工会支出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全体工会委员要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工会会计出纳人员要严格把关,对于非公务卡结算支出的项目,没有履行审批手续的,决不允许支出。二是要求工会经审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对工会支出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刻纠正和整改。

  20.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即时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自查,制定往来款项明细台账,并于2020年8月收回其他应收款,即时上缴国库。

  21.针对“报账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自2020年7月起,饭堂已按局采购内控制度进行定点采购,并以正式发票及明细清单入账。二是自2019年起,差旅报销必须附出差文件,实在无文件的,必须在差旅报销单的“出差事由”项中列明具体事项,否则,不予报销。三是由办公室适时组织各科室、下属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报账、入账等财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四是局监督检查办将财务管理相关内容列入内部检查计划,加强内审力度。

  2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对宿舍楼加装电梯、2016年购买的水泵和新型节能电机、2017年建设的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等3个事项,已补录固定资产账。二是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开展了资产盘点工作,对盘盈、盘亏及处置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每项资产都以资产卡片的形式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做到账、卡、物相符。三是着手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23.针对“小额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大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力度,规范财务专业术语表述,全面揭示项目管理全过程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有关财务制度,规范入账会计凭证。三是出台《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韶关市市级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评审办法(试行)》,对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和小额工程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审查和评价,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追踪问效,并建立长效机制。

  24.针对“评审中心性质长期未理顺,经费收支做‘选择题’”的问题。一是评审中心在2020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已由公益三类调整为公益二类,在2021年度编制部门预算中已由评审中心直接编制部门预算,改为部门预算列入主管单位市财政局,符合中央、省关于公益二类单位编制年度预算的规定。2020年绩效奖励金已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起草了《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经费来源的解决方案》,并经市政府十四届1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坐实投资评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性质,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宽松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5.针对“政治意识敏感性不强”的问题。一是机关党委组织了一次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重新审核,找出了错误表述,对重新审核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存档保管。二是落实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职责。要求党组织书记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时纠正材料中的错误。

  26.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不强,政治觉悟差,学习态度不端正”的问题。一是2018年4月已对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培训迟到、早退的8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全局通报,均深刻认识了自身不足。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会风会纪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2020年9月以来共开展会风会纪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2次。三是灵活学习形式,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抓好党员干部对党的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四是在党员评星定级时,将党员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列入评分细则。五是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和各类场所管理的通知》《关于重申党员干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落实十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六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和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7.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一是扎实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组织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书记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了把关,做到了材料不合格不上会。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党组书记带头发言,引导班子成员批评时直面问题。

  28.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结合党建考核系统录入工作,组织了一次组织委员专题培训,再次学习了《市直机关“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办法(试行)》,并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二是建立不定期抽查支部会议记录本工作机制。2020年12月抽查支部会议记录本一次。三是通过微信推送的方式,组织了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应知应会知识学习。落实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职责。要求党组织书记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时纠正材料中的错误。

  29.针对“对党务工作程序和要求不清不楚”的问题。一是2020年印发党的组织生活工作指引10期,同时建立政务微信群工作提醒制度,加强对党支部近期工作的指导,明确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对党员档案材料的管理、检查。对新转入党员档案,检查后才接收;对发展的党员,认真做好档案的归档和移交;坚持做到提交材料不合格不组织移交、转入。三是严格落实党内评先评优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0.针对“落实把关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目前李某已退出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局主要领导、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事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根据分析研判结果来研究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不研判不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认真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任职资格条件关,严格核对干部身份及档案信息,确保任职的干部完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3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组织局党组成员加强对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制定《中共韶关市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中共韶关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制度。二是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若提前表态发言,派驻纪检组组长及其他党组成员都会进行提醒。三是已对个别同志任职材料进行了缺失说明,并归入档案作为证明材料。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均未发现缺少重要任职材料的情况。

  32.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对李某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工作,考核合格。二是经自查,我局均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不存在未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的情况。三是近三年,均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回避制度,并抓好了干部人事工作的保密工作,未出现跑风漏气现象。

  33.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检查,对“丹霞英才”及相关新进人员档案已及时规范整理归档。二是对部分档案未标明序号及页码、部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未签署意见或者还存在其他问题的,组织专人逐一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完善。三是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依据不足的,已积极协助干部本人及时查找和追补充足的原始依据材料,并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核实了相关情况。2021年1月8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结合材料核查情况和中央、省、市档案审核认定政策,对相关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问题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四是对重要任职档案材料缺失的,已协助干部本人到相关档案部门及时查找并追补相关材料。

  34.针对“频繁调整干部岗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经常听取各科室关于科室人员配置及岗位履职的情况反映和相关建议,结合工作岗位实际需要和干部能力特长加强分析研判,科学合理地研究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二是对部分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及人岗相适度不高的13名干部进行了轮岗调整,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配置。

  35.针对“人岗分离突出问题”的问题。一是对我局借调(用)下属单位干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了实际的情况。二是制定《韶关市财政局机关跟班学习干部调动转任工作方案》,结合局机关编制(职数)的空缺情况,逐步将借调(用)干部转任调入局机关,理顺借调(用)干部的工作关系。目前正在办理2名跟班学习干部转任调入局机关的手续。三是对暂未能调入局机关的借调(用)干部,逐步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四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进行人员抽调。

  36.针对“缺乏人文关怀,单位凝聚力向心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局领导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广泛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听取了干部职工的诉求和意见,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我局已设置局长邮箱,畅通了干部职工向局领导反映情况的渠道,鼓励干部职工向局主要领导反映自身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对我局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37.针对“党风廉政教育走形式”的问题。一是2020年11月已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制度清单张贴在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二是认真谋划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做实计划,抓好落实。三是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通过微信开展廉政提醒一次,印发《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醒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党风廉政、安全维稳等工作。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谈话提醒制度。2020年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83人次。

  38.针对“党组风险防控意识不强,以案促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核查市公汽公司应缴车款具体金额和已缴款项的入账情况,2020年10月13日将部分车款32.17万元缴入市财政指定账户;2020年11月13日向市公汽公司发出催缴车款公函,市公汽公司于12月18日将应缴未缴的车款59.91万元缴入市财政指定账户。二是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1+8+X”风险防控机制,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加强财政监督工作落实,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四是近期局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系列讲话精神,全面提升党组安全风险防范整体意识和能力。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财政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要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财政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领域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为我市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8177722;电子邮箱:a8177022@vip.163.com;邮政信箱: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18号韶关市财政局;邮政编码:512026。

  中共韶关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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