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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施行
相关企业未安装燃气报警器将受罚

时间:2021-09-06 10:30:09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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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了解到,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其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记者查询注意到,新《安全生产法》对包括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九大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餐饮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那么,我市主管部门将如何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带着相关问题,记者联系了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韶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并实地走访了酒店,直观感受该酒店燃气报警器的运作情况。

  据市住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我市燃气企业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同时,加大力度针对燃气使用规范性、燃气报警系统安装及安全性等方面开展全覆盖式安全大检查,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整治安全执法检查中的突出问题,坚决履行好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职责使命。

  “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后,一旦发生燃气等可燃气体泄漏时,报警装置会第一时间发出报警信号并自行切断燃气,从而防止爆炸、火灾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可最大限度地保障餐饮经营场所的安全,将隐患及时切断在萌芽状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使用天然气的非居民用户中已有大部分企业安装了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仍有400余户尚未安装。接下来,韶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将继续积极向用户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并呼吁餐饮等相关行业的用户能早日行动,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企业自身及顾客的安全考虑,尽早加装燃气报警器,及时加装一道“安全阀”。(转载韶关日报  邹方筱)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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