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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人民医院行风廉政建设

时间:2024-04-28 15:25:1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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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患者朋友:
       您好!

       欢迎您来我院就诊,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为保障医院诊疗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双方权益,现将患者权利和义务告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就医环境,以便让您早日康复。  

(一)患者权利

1.知情权

(1)有权知道相关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

(2)有权向主管医师了解自己的病情、诊断、诊疗和预后及意外结果。

(3)有权知道医院计划提供诊疗项目的目的、过程、风险、获益、成功的可能性、失败的风险、可供选择的其他替代方法。

(4)有权知道处方药物的名称、使用剂量、服用方法及可能发生的副作用。

2.选择权及决定权

(1)有权参与商讨诊疗方案的制定;有权决定接受哪一种诊疗方法。

(2)有权拒绝或放弃治疗,并被告知所作决定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

3.隐私保密权

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医护人员不得向近亲属以外的无关人员披露患者的相关信息资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患者单位有关领导提供患者病情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上报的信息资料,医院有义务遵守国家规定,并及时上报。

4.申诉权

(1)如有疑问,患者与其家属有权向相关医护人员了解情况。如患者与其家属最后对医护人员做出的解释仍不满意,则可以向医院投诉,其投诉行为不会影响患者在医院接受诊治和医院提供的服务。

(2)患者与其家属可直接向提供服务的科室/部门负责人投诉,或致电医院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5.患方其他权利

(1)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

(2)有权依国家法律、法规获得医疗文件复印件和证明文件并交纳所需要的费用。

(二)患方义务

1.有义务向医护人员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等)、病史、既往史、检查报告、食物/药物过敏史、目前是否罹患传染性疾病等资料。

2.按时足额缴纳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

3.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4.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工作权利。

5.尊重其他患者,不得影响他人治疗,不得将疾病传染给他人。

6.爱护公共财物,珍惜医疗资源,妥善利用医院各项设施。

7.部分患者(如急危重症、传染病、精神病患者等)需遵相关规定接受强制性治疗。


二、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2024年3月18日,接受“白求恩▪视佳先行公益捐助”项目,此项目是由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发起,捐助费用共216000元。项目启动日期: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眼科牵头执行该项目。

三、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医院服务投诉电话:0751-6913211(总值)

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0751-8618285(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四、行风廉政建设情况(超链接粤北人民医院官网)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