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基本信息: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韶关市复退军人医院、韶关市精神卫生中心),为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处级。负责粤北地区各类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心理障碍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精神病社区防治、科研教学、司法鉴定以及自愿戒毒治疗等工作。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和心理预防保健服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精神心理救治工作。承担大中专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等各专业精神心理学课程教学、见实习任务。承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赋予的优抚医院职能。主要承担韶关、清远两地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精神病患者的医疗和供养服务、评残鉴定等工作;发挥专科优势,承担“关爱功臣、送医送药”职责;设立专科门诊和病区,为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条件和生活保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现有精神病专科定编床位1200张,专技人员416人,其中正高职称6人、副高职称 45人、中级职称119人。医院前身是韶关地区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8年,2019年10月通过了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评审,2020年7月与原广东省韶关复退军人医院整合,逐步发展为一间有规模、专科设备完善,有一定技术力量,集医疗、防治、康复、优抚、科教功能为一体的精神专科医院。
医院位于广东省北大门乐昌市,交通便捷,有京广铁路、广乐高速和武广高铁乐昌站及韶关丹霞机场。市区经广乐高铁到广州仅需1小时左右,已融入珠三角一小时生活圈。医院占地总面积46016平方米,建筑面积44325.88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28533.65平方米。住院部设有成人精神一科、成人精神二科、情感障碍一科、情感障碍二科、康复一科、康复二科、优抚一科、优抚二科、强制治疗专区、康复治疗科。康复治疗科开展娱疗、体疗、音疗、磁疗等的各类康复治疗。医院门诊部分别设在院部及韶关市区。医院设有心理卫生中心,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身疾病治疗、精神科门诊等诊疗业务。
医院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配套完善的医疗辅检设备,以精湛的医疗技术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于社会,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赞扬。为粤北地区精神疾病住院治疗、社区防治、科研教学、司法鉴定等作出了一定贡献。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百家文明医院”、韶关市精神文明单位、韶关市十佳医院、韶关市园林单位等荣誉。
二、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和特殊临床检验项目:
预防保健科/内科:老年病专业/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三、重点专科的人员组成:
(1)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法定代表人:张程赪
机构负责人:文万军 行政办公室副主任:李小彬
成员:范建华 邹旭辉 邹桂香 杨峰一 吴国伟 王增旋
(2)康复科:文万军 蔡雄鹰 黎建平 谭菜军 唐水华 唐素圆 梁武龙
四、承担的教学任务:
(1)韶关学院心理教育基地;
(2)韶关学院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班精神病学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