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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中医院医用耗材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2025-12-23 16:24:2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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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遴选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我院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规范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负责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等全流程代理事宜。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概况

(一)遴选单位:韶关市中医院

(二)项目名称:韶关市中医院医用耗材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三)遴选数量:3家

(四)服务年限:合作总期限3年,采取一年一签模式。每年合同期满前,由遴选单位对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作并按程序增补代理机构。

(五)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涵盖公告发布、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组织等相关事宜。

(六)服务内容:1.项目开展前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2.必要时协助采购人准备项目合理性追溯文件,协助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3.编制、发售、解释采购/遴选文件(含医用耗材采购相关专项条款);4.在采购人指定的公开网站以及代理机构网站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含招标/遴选公告)及其他相关公示信息;5.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6.协助拟定评审细则,针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特点,对涉及的特殊资质文件进行释义及需求对应;7.依法按项目性质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等);8.视情况邀请监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9.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10.组织评审工作;11.整理评审报告报送或送至采购人及有关部门;12.在采购人指定的公开网站以及代理机构网站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13. 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4.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医用耗材采购代理相关事项。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应选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团队人员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不存在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的上述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上述以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

(四)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已备案,提供截图;

(五)在韶关市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需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或办公场地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公场地实景照片或产权证明辅助佐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参选文件所需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材料封面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清单)

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各代理机构应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

(一)代理机构报名信息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提交文件需提供);

(五)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六)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一)款要求的书面承诺函;

(七)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二)款要求的书面承诺函;

(八)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信用状况证明材料(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良好承诺书原件);

(九)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五)款要求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工商注册证明或办公场地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办公场地实景照片或产权证明辅助佐证材料);

(十)单位简介;

(十一)代理服务承诺书(需承诺免费为医院提供本公告约定的全部医用耗材采购代理服务,无任何隐性收费);

(十二)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补充材料。

四、报名及遴选相关要求

(一)报名登记:请报名参选代理机构于2025年12月26日17:00前将《报名信息登记表》电子档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邮箱地址:qyf041011@163.com。报名登记仅为获取参选资格,未完成报名登记的代理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收。

(二)参选文件递交要求:截止至2026年1月9日17:00前将参选文件(一正四副)密封提交至指定递交地址,逾期不予受理。参选文件须由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提交。

(三)参选文件密封与签署要求:参选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需注明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韶关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参选文件”字样,并区分“正本”“副本”;所有页面须加盖单位公章,正本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递交地址及联系人:递交至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北141号;联系人:郭药师;联系电话:0751-8773327。

(五)资格核查: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请认真对照本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条件,确保自身符合全部要求,提交参选文件即视为对所有资格要求的确认。遴选单位将对参选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六)评审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韶关市中医院医用耗材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评分标准》),排名前三名为入选代理机构;若通过资格评审的采购代理机构家数<3家的,则重新发布遴选公告组织遴选。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值占比分别为40%、60%,技术部分重点考核医用耗材代理经验、项目团队配置、本地化服务能力等核心指标。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结果通知及公示:所有递交了参选文件的代理机构将由我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选代理机构后,入选代理机构名单将在韶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各入选机构;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是否入选,参选文件均不予退还。

(九)无效响应情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 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2. 参选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提供虚假材料的代理机构,将被列入我院采购代理机构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项目代理遴选,并按规定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4. 参选文件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登记或递交参选文件的;6. 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公告其他规定的。

五、公告发布与答疑

(一)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韶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s://www.sg.gov.cn/zw/zdlyxxgk/ylwsjg/sgszyy/)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二)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答疑要求:应选人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于2025年12月29日17:00前(报名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达遴选单位指定地址(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北141号;联系人:郭药师;联系电话:0751-8773327),逾期不予受理。遴选单位将在2026年1月2日前对所有有效疑问进行统一书面答复,并在公告发布媒体公示。

六、服务考核

遴选单位将建立代理机构服务考核体系,从文件编制质量、开评标组织效率、质疑答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调整代理项目分配的依据。

七、附件(附件详见文末)

八、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韶关市中医院

联系科室:药学部

联系人:郭药师

联系电话:0751-8773327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北141号


韶关市中医院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1  韶关市中医院医用耗材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

序号

项目

填写内容

1

公司全称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注册地址

4

韶关本地办公地址

5

法定代表人姓名

6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7

授权代表姓名

8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9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

10

是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

□是 □否

11

是否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是 □否

12

近三年医疗行业代理项目业绩数量

13

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本遴选公告规定的全部资格要求。

公司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韶关市中医院医用耗材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评分标准

评审部分

分值占比

评审指标

评分标准

一、商务部分(40分)

40%

1. 公司资质及信誉(12分)

(1)具备完整的营业执照,材料齐全得6分;材料不完整酌情扣1-5分。(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提供信用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得6分;存在轻微失信记录扣3分,存在严重失信记录不得分。

2. 本地办公条件(8分)

(1)在韶关市具备独立办公场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得4分;无有效证明不得分。(2)办公场所面积≥100㎡且配备必要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得4分;面积50-99㎡得2分;面积<50㎡得1分。

3. 医疗行业代理业绩(12分)

近三年(公告发布前三年)具有医疗行业代理业绩:(1)业绩数量≥10个得12分;(2)5-9个得8分;(3)1-4个得4分;(4)无业绩不得分。(需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公告截图佐证)

4. 企业综合实力(8分)

(1)公司成立年限≥5年得4分;3-4年得3分;1-2年得2分;成立不足1年不得分。(2)拥有专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制度完善得4分;制度基本完善得2分;无相关制度不得分。

二、技术部分(60分)

60%

1. 项目团队配置(18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证书且从业年限≥3年的,得6分;无相关证书或从业年限不足不得分。(2)团队成员总数≥5人,且其中≥3人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证书的,得7分;团队成员3-4人且≥2人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证书的,得4分;其他情况酌情扣1-6分。(3)团队中有熟悉医疗行业采购流程的专业人员得5分;无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分。

2. 代理服务方案(22分)

(1)采购文件编制方案科学合理,能精准把握医疗行业采购专项要求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得分。(2)开评标组织方案详细,流程清晰,能有效保障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得8分;方案基本详细得4分;方案简单粗糙不得分。(3)质疑答复方案规范,能及时、准确处理供应商质疑得6分;方案基本规范得3分;方案不规范不得分。

3. 本地化服务能力(12分)

(1)在韶关本地有固定的服务团队,能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得7分;无本地固定团队不得分。(2)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需求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得5分;4小时内到达得3分;超过4小时不得分。

4. 质量控制及风险防范(8分)

(1)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有明确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措施得5分;体系基本完善得3分;无相关体系不得分。(2)能准确识别采购代理过程中的风险,并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得3分;风险识别不全面或防范措施不足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合计

1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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