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韶关市妇幼保健院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2. 服务地点: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内(含绿化范围内的喷淋灌溉系统、人行道、园林设施、区域内卫生)
3. 服务期限:2年
4. 预算控制价:14万元/年
二、养护范围与内容
对院内(含专家楼区域)所有绿化植物、绿地、园林设施及配套喷淋灌溉系统进行日常养护,具体包括:
· 乔木、灌木、草坪、地被植物的养护管理
· 绿化区域内卫生保洁(落叶、垃圾清理)
· 喷淋灌溉系统的日常检查、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 园林小品、园路、树池盖板等设施的维护
· 绿化垃圾的清运(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清运)
· 白蚁、红火蚁等有害生物的专项防治
春节院内年花、年画及灯笼布置
三、养护等级标准
本项目执行三级绿化养护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乔木养护要求
(二)灌木养护要求
(三)草坪、地被养护要求
(四)安全作业要求
· 喷药前3-5天张贴通知,提示关闭门窗
· 使用割灌机等设备须戴护目镜、穿防护用品
· 喷药选择无风晴天进行,风速超过3级禁止作业
· 严禁酒后、疲劳人员操作绿化养护设备
· 对已喷洒农药的区域悬挂提示牌
· 绿化施工时做好围挡,放置安全警示牌
· 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作业
四、年度养护工作计划
中标人须按照以下计划开展养护工作:
修剪作业频次:
· 绿篱色带:5月、7月、9月、10月各修剪1次
· 草坪:5月、6月、8月、10月各修剪1次(修剪后使用矮化剂)
五、人员与设备配置要求(2名员工驻场)
1. 每天(含周末、节假日)在岗人员不少于8小时,特殊情况无条件增派
2. 养护人员须身体健康,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3. 须提供养护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报甲方备案
4. 更换人员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5. 每年至少安排2次培训(服务理念、服务技巧、专业技术)
6. 工作人员上岗须佩戴工卡、穿统一制服(费用自理)
7. 乙方自行承担绿化养护所用化学肥料、药剂、工具、机械及油料等费用
8. 负责喷淋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履约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严格按标准执行
2. 遇重大迎检、突击检查或参观调研,须无条件增派人员配合(费用自理)
3. 管养人员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高温费、加班费,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4. 不得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否则按拖欠金额2倍标准支付惩罚性违约补偿
5. 保证绿化植物长势良好,无枯萎、泛黄、死叶、老化现象
6. 甲方有权对养护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人员
7. 甲方检查发现问题通知整改,乙方不按规定时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当月累计2次直接评为“不合格”
8. 连续2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 作业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或重大违规被通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 消杀药物须符合国家规定,如因此引起人畜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服务要求
1. 因乙方原因造成植物损坏、死亡,由乙方在3-7天内按原品种、规格补种
2. 更换调整绿化植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 绿化垃圾在甲方指定场地堆放并定期清运,收工后工具不得放于室外
4. 养护作业不得干扰医疗秩序(避开患者休息时间、急救通道禁占等)
5. 高危作业(高空修剪、农药喷洒)须提前报备并采取防护措施
八、其他服务承诺
1. 每年无偿提供年桔4盆(高度不低于2.2米,陶瓷花盆直径不小于80cm)及小盆菊花(数量以甲方需求为准)
2. 因管养原因造成植物死亡,乙方负责清理并补植(费用自理)
3. 夏季按需喷淋,喷淋系统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九、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十、结算与付款方式
1.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乙方提供付款申请函、合法有效发票及绿化养护服务考核评分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 考核扣款标准:
· 90-100分:全额支付
· 80-89分:以90分为基准,每扣1分扣罚100元/分
· 60-79分:以90分为基准,每扣1分扣罚150元/分
· 不满60分:不支付当月养护费
· 2个月不合格:终止服务协议
十一、专项有害生物防治要求
为保障医院环境安全及绿化植物健康,中标人须将白蚁与红火蚁列为重点监测与防治对象,并执行以下专项要求:
(一)白蚁防治
1. 监测与检查:每年3月、9月各进行一次全院范围的全面白蚁检查,重点检查乔木树干、树根、木质栈道、园林小品等区域,建立检查台账。
2. 防治措施:
· 发现白蚁活体或危害迹象,须在3个工作日内采用环保型诱杀饵剂或高效低毒药液灌注等方式进行根治
· 对有蚁害的树木,在根治后应进行施肥复壮,增强树木自身抗性
· 结合冬季树干涂白工作,在涂白剂中添加防白蚁成分,形成保护层
3. 记录与报告:每次防治作业后,须详细记录发现位置、危害程度、用药情况、防治效果,并附前后对比照片,纳入月度养护报告提交甲方
(二)红火蚁防治
1. 定期巡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院范围内的红火蚁巢专项排查,重点排查草坪、绿化带边缘、墙角、树根周围等区域
2. 防治标准:
·发现蚁巢后,须立即插设醒目标志牌(注明“红火蚁消杀区域,请勿靠近”)
·选择晴好天气,使用专业红火蚁饵剂或粉剂进行触杀与诱杀结合处理,确保根除蚁后
·处理后7日内复查,如有新巢出现须再次处理,直至完全根除
3. 安全防护:消杀作业须在晚间或人员稀少时段进行,作业前向甲方报备并在作业区域设置隔离带。作业人员须穿戴防护服、手套、胶鞋等防护装备
4. 应急响应:如发生人员被红火蚁叮咬事件,乙方须配合甲方立即对叮咬区域进行紧急处理,并对周边50米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消杀
十二、其他说明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
2. 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需求书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标后相关内容将纳入正式合同条款
十三、评审方式:
我院将择时组织议价小组根据收到的纸质版资料以综合评价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必要时与提交资料的供应商进行电话沟通。
十四、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递交材料及份数:一正三副(需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封面包含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
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小姐0751-8711816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新区育才路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总务科办公室(可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
十六、其他说明:
(1)本次采购活动解释权归韶关市妇幼保健院所有。
(2)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最终采购结果将在院务公开 - 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未中标供应商。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投标!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