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车辆维修成本,提高车辆维修质量,保障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更好地提供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我单位决定对本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机动车维修厂家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车辆定点专项修理及各级保养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年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0万元(¥100,000.00元/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服务范围
车辆类别包括救护车6辆、公务用车3辆、大小中巴车各1辆,共计 11辆。
四、维保质量要求
各项维保质量、技术要求须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规定。
五、服务质量具体要求
1. 维修时效:日常小修、保养自接车起 2小时内 完成;一级维护4小时内完成;二级维护、总成大修不超过2个工作日。
2. 紧急救援:韶关市区范围内,接到救援电话后 30分钟内 到达现场,免收救援人工费(更换配件按实收取)。
3. 配件质量:更换配件须为原厂正品或同等质量品牌件,并提供配件来源证明及质保期(易损件质保不少于6个月,总成件质保不少于12个月)。
4. 返修承诺:因维修质量导致同一故障再次维修的,免费返修,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车辆停用损失。
5. 结算透明:提供分项维修工单、配件清单(注明型号、单价、数量),接受甲方不定期抽检。
6. 档案管理:为一车一档建立电子维修档案,记录维修保养历史,每季度提供一次车况分析报告。
7. 更换配件前必须通知甲方人员到场验收,未经甲方确认不得更换;更换下来的旧配件须完整交给甲方,不得截留、变卖或丢弃。 乙方须在维修工单上注明旧件处理记录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六、服务要求(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资质,持有汽车维修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许可证,且经年检合格;
2.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能够确保维修时效,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并接受我单位对维修过程及结算的监督。
七、付款方式
1. 结算周期: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维修厂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该季度经甲方驾驶员或车管人员签字确认的维修工单及合法有效发票。
2. 支付条件: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无误后支付对应款项。
3. 质保金:不单独预留质保金,但维修质量问题按第五条返修承诺执行。
4. 预算控制:全年维修保养费用总额控制在10万元以内,超出部分需另行审批;如年度总额未达预算,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八、甲乙双方的服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对乙方的维修质量、价格、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维修项目明细、配件来源证明及工时清单。
3.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维修项目,有权要求无偿返修或重新维修。
4. 按时提供待修车辆,如实描述故障现象,提供车辆维修档案。
5.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维修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按公示的工时单价、配件报价收取合理费用。
2. 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安全规范或法律法规的改装、维修要求。
3.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出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4. 对维修车辆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
· 整车大修、总成大修:10000公里或100天(以先到为准);
· 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天;
· 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2000公里或10天。
5. 对维修车辆因维修质量问题在质量保证期内无法正常使用的,免费拖车回厂返修。
6. 维修过程中如发现新增故障或需追加维修项目,须及时联系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九、提交资料要求
报价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交 一正三副 的响应资料(正本1份,副本3份),并密封递交:
1. 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 公司简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 维修服务承诺书(须逐条响应本公告第五、八条要求);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证明(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 《部分车辆常规维修保养报价表》(见附件,须填写工时费及主要配件价格)。
【正本与副本均需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正/副本”。】
十、确定原则及评选方式
1. 评审方式:我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择期组织院内专家,根据各报名厂家提交的资料,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2. 评价内容:结合厂家资质、维修报价(含工时费及配件价格)、服务质量承诺及响应能力、同类项目业绩等,择优确定定点维修服务商。
3.结果公布:最终采购结果将在院务公开 - 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未中标供应商。
十一、报名时间及资料递交方式
1. 报名截止时间:【请填写:2026年5月7日17:00前】
2. 资料递交方式:密封纸质资料(一正三副)送至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 联系地址:韶关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一楼总务科
· 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13415604545】
3. 逾期送达或资料不全、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十二、其他说明
1.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报价应包含工时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3. 本公告解释权归韶关市妇幼保健院所有。
4.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投标!
附件:《车辆常规维修配件及保养报价表》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