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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时间:2020-06-09 17:57:2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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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  (公章):始兴县国土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  制  时  间:2018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始兴县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始兴县2017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22.2262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2.2262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22.2262

22.2262

(一)农用地

22.2262

22.2262

耕地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19.8204

19.8204

园地

2.4058

2.4058

其他农用地

其中:养殖水面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1

4.7262

商服用地

2

0.7952

商服用地

3

2.8275

商服用地

4

1.8648

特殊用地

5

3.8640

商服用地

6

4.6933

商服用地

7

3.4552

商服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张德东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22.2262

0

22.2262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0

0

0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22.2262

22.2262

拟使用2018年度调整省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2.2262公顷、农转用指标22.2262公顷)。

填表人:张德东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买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太平镇

社(村)

水南村陈屋经济合作社、水南村大石街经济合作社、水南村古坑经济合作社、水南村何屋经济合作社、水南村榕树下经济合作社、水南村新屋经济合作社、水南村竹元经济合作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19.8204

20.70

园       地

2.4058

44

养 殖 水 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73.896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590.033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6.5468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0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0

征地前人均耕地

[0.87,1.34]亩/人

征地后人均耕地

[0.87,1.34]亩/人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留用地面积为2.2226公顷折算成货币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00.034万元。

填表人:张德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