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城南镇2016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名单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处置闲置经济适用房的批复》(始府办函[2016]29号)、《关于印发始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意见的通知》(始府办[2012]17号)规定,城镇常住户口4人以上,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持有一级残疾人证,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特困户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调查核实,现将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户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经济收入、住房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1月6日前致函或致电始兴县城南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751—3333931。 始兴县城南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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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户主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单位 或居委会 | 住 址 | 同住人口 | 住房建 筑面积(㎡) |
人均建 筑面积(㎡) |
人均 收入 |
联系电话 | 居住情况 | 备注 |
1 | 钟一珍 | 女 | 44022219310326XXXX | 城南 | 城南镇河南路352号1栋302 | 4(含护工) | 36 | 9 | 370 | 13719712828 | 租住 | |
2 | 彭世妹 | 女 | 44022219721122XXXX | 城南 | 城南镇墨江桥东二巷1号 | 4 | 40 | 10 | 300 | 13531498886 | 租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