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50°白酒;不合格项目:糖精钠及甜蜜素;生产日期:2022年1月15日,被抽样单位:始兴县纱帽岗酒坊;始兴县太平镇纱帽岗四组6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8月3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监督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以及结果告知书,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
2.产品控制情况:白酒,购进日期:2022年8月31日,监督抽检批次白酒在当事人厂区及厂库未发现,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召回已销售的该批次产品。
始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