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已连续二年以上未按规定公示企业年报、两年内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检查,在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之取得联系,通过其他方式经联系后仍不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其行为已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违法事实。现分别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始兴县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届满60日视为送达,上述企业自本听证告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751-3310981)。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拟吊销企业名单(8户)
2020.2.26 始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8户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pdf
2020-2-26 2020年拟吊销企业名单(8户).xls
始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