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药品监督管理)安排情况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粤财社〔2021〕264号)、《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 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韶财工〔2022〕6号),下达始兴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共25.59万元,其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5.89万元、执法装备及检验检测设备购置资金10万元、药品稽查执法及综合监管资金5.7万元、地方队伍能力建设资金4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执法装备及检验检测设备购置、药品稽查执法及综合监管、地方队伍能力建设。该资金分配情况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社[2019]148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附件2: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转移市县任务清单.xls
附件1: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资金明细分配表.xls
始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