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我县从韶关学院接回12名服务我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据悉,这12名高校毕业生在韶关学院经过为期3天的系统培训后分配到我县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为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教育、卫生、农业、扶贫、水利等部门的积极性,我县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当成补充乡镇工作队伍的重要力量,将更加关心、爱护和培养他们。同时按照《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通知精神,重点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申报和发放的对接工作。目前,这12名高校毕业生已全部下到乡镇。
据了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例如,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的,可以适当加分,年龄还可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山区县及以下单位就业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不再约定试用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