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人社〔2016〕63号
关于做好2016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将进一步做好2016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任务指标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韶人社[2016]50号)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任务为150人,因此需对我县150个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定工作,现就任务数分解如下:太平镇25人,马市镇25人,顿岗镇20人,城南镇15人,沈所镇15人,罗坝 镇15人,澄江镇10人,深渡水乡5人,司前镇10人,隘子镇10人。
二、大力推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要认真贯彻落实韶法审[2013]14号精神(详见附件1),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加大工作力度,向办事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审核工作,加强服务管理,及时为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年度审验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明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流程
根据韶法审【2013】14号文件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明确我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流程:各乡镇收集申请对象的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②大一寸彩照2张;③村(居)委会出具的无业证明1份,并让申请对象填写《韶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如申请对象无就业失业登记证,则暂不填写表中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一栏。如符合韶法审【2013】1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不同类别人员,则需额外提供相应的材料复印件。各乡镇收集齐全相关资料后,由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业务员将纸质资料统一提交至县就业服务大厅处(联系人:汤艳娇,电话:3327116),由县就业局完成对申请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及申请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工作。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为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全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请各乡镇于2016年10月31日前提交纸质资料至县就业局,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县就业局联系人:何伟忠,电话:3327903.
县人社局联系人:邓静湄,电话:3327983.
附件:1、《韶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韶法审[2013]14号)
2、韶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8日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