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始兴县顿岗镇兴元农场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租用始兴县顿岗镇围下、团群村220亩荒山地,新建年存栏120头种猪、600头生猪养殖场项目,发展以养猪、养鱼、果树种植为主业的综合性生态农业。通过现场察看核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育肥舍、种猪舍、养育舍,另有保育及种猪共用房,饲料库房及办公生活设施等辅助工程,堆粪场、集污池及安全填埋井等环境保护工程。该项目经始兴县环保局于2012年12月13日以《关于新建年存栏120头种猪、600头肉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始环函〔2012〕90号)批准其环评文件。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了相关环保设施,制订了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委托了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验收监测结论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经集污池发酵处理后用于附近耕地和农田果树施肥等,不外排。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猪粪、猪尿产生的恶臭。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两天的浓度均未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产生的猪粪清理堆放在有防雨、防渗设施的堆肥场,经高温堆肥杀菌及喷药杀菌后用于果树施肥及农户还田;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安全填埋;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符合要求。
四、要求
1、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按养殖要求,定期对猪舍及猪粪堆放场喷洒消毒除臭药剂,减少蚊虫及臭气对环境的影响;
3、搞好猪舍卫生,对病死猪要及时清理消毒,严格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股
联系地址: 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邮政编码: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