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始兴县粤顺养殖有限公司租用满堂村黄竹塘山地新建一个生猪养殖、种经济作物、养鱼于一体的综合养殖场,养殖规模为常年存栏300头种猪。该项目占地约860亩,其中开挖修筑鱼塘面积约50亩,养殖场占地约75亩,主要建设内容有:配种房、妊娠房、产房、保育舍、生活设施、鱼塘、沼气池、猪粪堆放场、安全填埋井、围墙及周边绿化等。拟建项目附近1km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区;500米内无常住居民、无工矿企业和相同的畜牧企业污染源。该项目经始兴县环保局于2012年1月9日以《关于始兴县粤顺养殖有限公司常年存栏300头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始环函〔2012〕02号)批准其环评文件。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了相关环保设施,制订了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论
(一)废水
该项目的废水主要为冲洗猪舍产生的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后用于经济林、农田施肥用水等,不外排。
(二)废气
该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猪粪、猪尿产生的恶臭。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两天的浓度均未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产生的猪粪清理堆放在有防雨、防渗设施的堆肥场,经高温堆肥杀菌及喷药杀菌后用于果树施肥及农户还田;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安全填埋;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符合要求。
四、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现场检查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
1、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按养殖要求,定期对猪舍及猪粪堆放场喷洒消毒除臭药剂,减少蚊虫及臭气对环境的影响;
3、搞好猪舍卫生,对病死猪要及时清理消毒,严格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股
联系地址: 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邮政编码: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