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始兴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在门诊和急诊部原址以及红旗横路边建设门诊急诊医技综合大楼一幢,共3层,层高 3.3m,总高度 10.2m,总建筑面积 6800m2 。楼层布局如下:一楼门诊部医护办、治疗注射室、急诊科、内科诊室、外科诊室、肝炎诊室、收款处、供应室、儿科诊室、皮肤科诊室、肚肠科诊治室;二楼五官科诊治室、各专科专家诊室、B超室口腔科、检验科、门诊妇产科诊治、妇科小手术间、宫腔镜室;三楼血液透析室、中医康复中心、中心药房、药库。该项目经始兴县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11月17日以《关于始兴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医技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始环审〔2011〕110号)批准其环评文件。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基本按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设完善了各项环保设施,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产生的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集污管网并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医院运营正常、稳定,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临床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集污管网并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检测结果表明,废水均未超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符合要求。
(四)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经调查,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均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的记录。
四、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现场检查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检查组建议和要求
1.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处理效果。
2.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3.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口及标识牌,严格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要求治理解决。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医院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股
联系地址: 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邮政编码: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