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东天山药业有限公司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选址始兴县沙水工业园区3号建成中药饮片生产线、散剂生产线、口服及注射溶液生产线,本项目所在地块占地 30000m2,总建筑面积9314m2,包括1座仓库(2层),2栋生产车间,一座5层综合办公楼。年生产党参饮片100吨,当归饮片100吨、口服及注射溶液50吨、散剂300吨。
该项目经始兴县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6月7日以《关于广东天山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吨0.9%注射用生理盐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始环审〔2013〕71号)批准其环评文件。后公司改扩建,并编制了论证材料,现已委托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验收监测报告。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后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脉冲式布袋收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选址附近无居民聚居区,同时采取合理布局、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废边角料外售资源化回收利用;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用为还田。
三、验收监测结论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广东天山药业有限公司工况稳定,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运行负荷达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对该公司废水处理后总排放口废水进行的监测结果显示,废水浓度符合《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均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和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废边角料外售资源化回收利用。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用为还田。
(六)环境管理检查
该项目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经调查,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均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的记录。
四、要求
1、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制定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并实行制度上墙,建立环保档案;
3、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口及标识牌,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股
联系地址: 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邮政编码: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