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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倩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增水洗工序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时间:2017-03-09 00:00:00 来源:环保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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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概况

始兴县倩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始兴县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已建成年加工20000吨废塑料项目,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线的原料适应性和产品质量,现拟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万元,在现有工艺基础上增加水洗工序。工程内容为在现有的车间内增加一套二级水洗槽,主要安装吸料干燥机2台、推流划浆2套(每套3个);同时,在现有循环水池旁空地内新增一套100m3的二级沉淀池,用于收集、处理和回用清洗废水。技改后,厂区现有建构筑物的规模、数量和布局、总体生产规模等不变,增加水洗工序的工艺流程为:PE废塑料薄膜→破碎→两级清洗→脱水→进入生产车间。技改项目劳动定员3人,由现在工程用工中调剂解决,不新增劳动定员,生产线工作制度不变。该项目经始兴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0月8日以《始兴县倩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增水洗工序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始环审〔2016〕29号)批准其环评文件。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了相关环保设施,制订了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论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始兴倩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运行负荷达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未超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气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围四个界外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沉淀池污泥、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委托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五)总量

根据监测期间所测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估算,该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094t/a,NH3-N:0.0017t/a。符合总量要求。

四、要求

(一)加强对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各污染物治理设施长期处于稳定的运行状态。

(二)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进一步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能耗、物耗。

(三)按规范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口及标识牌,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并按有关规定要求治理解决。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739日至2017315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股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邮政编码: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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