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2月27日我局依法对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101-6973009(审批股) 传 真:0751-3334203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联系人 |
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
总投资额 (万元) |
环保投资 (万元) |
1 |
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始兴县罗坝镇 |
始环验[2019]2号 |
2019年2月27日 |
邓均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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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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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