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5 15:38:12
来源:环保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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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始兴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传 真:0751-33342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始兴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供水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沈所镇花山村 |
环评机构 | 韶关市泰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始兴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包括始兴县花山水厂新增4万m³/d制水设施和县城供水管网改造总长约38785米(其中DN600管6425米、DN400管15640米、DN管11710米、DN200管3300米、DN100管1710米)。 |
承诺事项 | 该项目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提出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国家、省有关改革政策要求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类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按规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你单位应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运行期间,严格落实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护好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