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兴万家家居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年产100万件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韶关市兴万家家居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选址始兴县工业转移园区沙水片区杜英路3号2区,新建年产100万件工艺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2412m2,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AB两栋厂房各一层);2.辅助工程(仓库、包材工厂、办公楼);3.公用工程;4.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打料机、真空机、磨底机、抛光机、碱洗槽、清洗槽、水帘柜、喷枪、喷油柜、空压机、模具、移印机等。主要产品为树脂工艺品及竹木工艺品,原辅材料有不饱和树脂、石粉、油性漆、水性乳胶漆、天那水、氢氧化钠、包装材料、竹木等。工艺流程:1.不饱和树脂、石粉→配料→注浆成型→磨底抛光→清洗→晾干→喷漆/彩绘→包装成品;2.竹木备料→切割成型→打磨抛光→喷漆→包装成品。项目员工8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工作制度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
二、建设单位在遵守环保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并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我局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该项目申报建设。
三、根据《报告表》评价,项目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粉尘,总量指标VOCs:1.0665t/a。
四、项目在建设安装阶段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过程中,应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主要工程为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料和生活垃圾等。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严格控制扬尘影响、及时清运垃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减振降噪措施等,降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主要生产废水为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碱洗废水等。水帘柜废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于设备内循环使用;碱洗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清洗槽内的清洗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包括配料、磨底抛光、切割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注浆成型、喷漆、彩绘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食堂油烟等。粉尘废气通过各涉粉尘车间分别收集,统一引至一套“水喷淋”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8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VOCs)通过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系统+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18m高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漆雾经过水帘柜装置收集通过 “水喷淋系统+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后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
4.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车间机械设备运作时候产生的噪声,经消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建筑物阻隔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水喷淋系统尘渣、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油漆桶、天那水桶、废弃不饱和树脂、氢氧化钠包装袋、废碱液、废漆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进行规范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6.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建立完善好油漆使用、产废等相关记录台账;根据《报告表》评价内容制定监测方案,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五、项目竣工后,企业应按照要求进行国家排污许可证申领或登记,并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环保部门重新审批。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