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标准微型马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年产2.3亿只微型马达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始兴县标准微型马达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对现有精密马达线进行改扩建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的改建,改建主要内容包括将原有精密马达线的人工操作设备用自动化设备替换,并新增部分环节设备,生产线数量不变,产能由原年产1.2亿只微型马达改扩建为年产微型马达2.3亿只;将原有的维修课及附属仓库改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维修课及附属仓库另设置在新品管楼(原锡皮线仓库)。该改扩建项目新增设备主要包括冲床、高速冲床、注塑机、碳氢洗净机、自动铁芯铆接机、自动铁芯铆接机(油压)、铁芯铆接机、真空炉、热风式隧道炉、喷胶机等,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电解片、硅钢片、轴、轴承、铁芯类、发泡胶、胶板、碳精、防震胶片、漆皮线、锡线、铜环、电刷、喷胶粉等。生产工艺流程为:1.电解片/硅钢片→冲压→小五金零部件→洗净→电焊/喷胶→烘干→检验→包装→入库;2.胶料→干燥→注塑→洗净→电焊/喷胶→烘干→检验→包装→入库。本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年工作300天,每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
二、该改扩建项目选址在始兴县标准微型马达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属于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我局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该改扩建项目申报建设。
三、该改扩建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并纳入始兴县污水处理厂(香山家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需安排废水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VOCs:1.127t/a。
四、该改扩建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为对现有厂房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在装修和设备安装过程中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改扩建项目建成后的运营过程中,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按环保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废气处理措施,建设完善好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处理达标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洗净废气、焊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按有关规定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胶粉喷涂过程采取密闭措施,粉尘自然沉降经自动定时反吹装置进行反吹,再经配套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按有关规定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VOCs参照执行《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01)中Ⅱ时段标准;焊锡废气中的锡及其化合物、喷胶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始兴县污水处理厂(香山家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隔声降噪、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运及处置系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等的有关规定建设完善好一般固废贮存场所。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应管理台账。
5、严格按《报告表》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等要求设置好危废暂存间,完善好厂区所产危废的收集、储存管理,按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台账、危废标识等,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定期监测,确保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和制度,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六、项目竣工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