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始兴县2018年其他浈江一级支流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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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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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始兴县2018年其他浈江一级支流治理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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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始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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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始兴县马市镇辖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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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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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始兴县2018 年其他浈江一级支流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5526.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9万元,位于始兴县马市镇辖区内,治理范围包括沿溪水、黄田水、坪石水、黄沙坑水、流源水、远迳水等共6 条山区河流。工程内容为:河道治理总长度48.46km,河道清淤总长18.89km,清淤量共计55872.04m3,新建护岸总长22.47km,新建下河步级204处,新建排水涵管50处,新建亲水平台9处,重建机耕桥7座,加固机耕桥9座,重建陂头6座,加固陂头4座,新建景观凉亭5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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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区分别设置砖砌隔油沉淀池和防护池等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含油废水和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周边绿化用水,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要定时洒水,物料实行覆盖运输,保持车辆整洁,及时清理撒漏现场等。 3、噪声防治措施:科学选择施工方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无特殊情况及未经批准不得在午间和夜间进行产生较高噪声的施工活动。 4、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工程弃渣、弃土等及时清运至指定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按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及要求处理。 5、水土保持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土地占用量,尽可能减少植被破坏,及时完成涉及耕地的护坡和料场复耕工作,加强护坡管理。 |
2017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