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6月3日我局依法对月产300万张布基覆铜板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联系人 |
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
总投资额 (亿元) |
环保投资 (亿元) |
1 |
月产300万张布基覆铜板建设项目 |
始兴县产业转移工业园马市产业集聚地 |
始环审[2019]2号 |
2019年6月3日 |
王金文 |
废气:挥发性有机物81.76t/a、二氧化硫 5.67t/a、氮氧化物 26.63t/a,颗粒物 3.42t/a。 废水:化学需氧量6.84t/a、氨氮0.75t/a |
15 |
1 |
联系电话:07101-6973009(审批股) 传 真:07101-3334203
通讯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