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始兴县三育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文具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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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万支文具笔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三育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太平镇国道323线东湖坪段东侧制笔研发制造基地B-3号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99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厂房3栋);2.辅助工程(办公楼、值班室,1栋);3.公用工程;4.环保工程。工艺流程为1.ABS塑料粒子→注塑→检验→印刷→装配→检验→包装入库;2.PP塑料粒子→灌装→印刷→装配→检验→包装入库;3.铜丝→车削加工→电镀(委外)→装配→检验→包装入库。具体生产设备见《报告表》。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厂区不设食宿,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在施工及安装调试期间须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 二、运营期 运营期必须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2、废气: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通过布置单独隔间,加强室内机械通风,减少粉尘影响,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印刷工序产生的主要废气为VOCs,采用车间安装排风系统加强通风措施,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通过设置基础减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包装袋、废铜丝收集后回收或外售;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UV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需妥善存贮于危废仓库,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所有废物禁止随意倾倒。 5、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建立记录台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条例要求储存、转移危险废物,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