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丹霞分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4022466495240X8
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6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海坚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查,你公司在始兴县太平镇罗围村新建的始兴县太平镇罗围养殖场建设项目存在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更但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2018年3月29日始兴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18年3月30日始兴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关于新建始兴县太平镇罗围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始环函[2012]37号)、《新建始兴县太平镇罗围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场检查图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二、责令停止、限期改正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该项目的建设。
三、逾期未完成改正的法律后果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执行,我局将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始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始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刘景明 联系电话: 0751-6973010
单位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6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