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府复〔2015〕6号
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韶关市仁化县
“11.10”高处坠落调查报告》的批复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审批<韶关市仁化县“11.10”高处坠落调查报告>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请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预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附件:韶关市仁化县“11.10”高处坠落调查报告。
韶关市仁化县“11_1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
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韶关市仁化县“11_10”高处坠落调查报告》的批复.doc
韶关市仁化县“11_1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
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韶关市仁化县“11_10”高处坠落调查报告》的批复.doc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