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现将《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
“2 . 3”
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办〔
2018
〕
39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将《通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
,
并根据《通报》要求组织开展打击违法生产和租赁行为专项检查,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于
3
月
22
日前报区安监局。联系人:肖武建
,邮箱:
sgqjajj@163.com
。
附件:《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
“2 . 3”
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办〔
2018
〕
39
号)
韶关市曲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