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7、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局设6个职能科股室(政工科、办公室、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股、公证律师管理股),3个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韶关市民信公证处、区法律援助处、区公职律师事务所),派出机构有10个基层司法所(马坝、白土、沙溪、乌石、樟市、罗坑、大塘、小坑、枫湾、松山)。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司法行政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9名;事业编制12名。实际在职人员局机关16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基层司法所18人;事业10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局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紧紧围绕 “平安曲江、法治曲江”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曲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推进法治宣传育民服务,营造学法尊法良好氛围;二是推进人民调解和民服务,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进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四是推进法律服务便民服务,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五是推进安帮矫正安民服务,增加社会平安和谐因素;六是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法机关。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81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69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6年支出决算81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16.89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99.08万元,占73.3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5万元;项目支出217.81万元,占26.67%,主要支出项目有人民调解专项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普法宣传专项经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 0个、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万元,主要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1万元,平均每辆2.55万元。
五、2016年度决算表
2016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