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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6-09-09 00:00:00 来源:司法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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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5年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7、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局设6个职能科股室(政工科、办公室、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股、公证律师管理股),3个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韶关市民信公证处、区法律援助处、区公职律师事务所),派出机构有10个基层司法所(马坝、白土、沙溪、乌石、樟市、罗坑、大塘、小坑、枫湾、松山)。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司法行政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9名;事业编制1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实际在职人员局机关12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基层司法所16人;事业10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 。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紧紧围绕 “平安曲江、法治曲江”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曲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推进法治宣传育民服务,营造学法尊法良好氛围;二是推进人民调解和民服务,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进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四是推进法律服务便民服务,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五是推进安帮矫正安民服务,增加社会平安和谐因素;六是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法机关。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69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16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5年支出决算69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92.16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70.2万元,占67.9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83万元;项目支出221.96万元,占32.07%,主要支出项目有人民调解专项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普法宣传专项经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  0个、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7万元,主要公务车保有量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67万元,平均每辆 1.8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用于接待外单位来访人员。
2015年决算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