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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市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

时间:2016-10-09 00:00:00 来源:曲江区樟市镇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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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市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

(草案)

杨远秋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5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镇财政工作按照镇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勤俭节约,强化科学管理,推进财政职能转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保障各类惠民政策落实,全力服务于樟市新农村建设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现将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支情况

2015年财政总收入19926119.23元,其中预算内收入14951909.32元,预算外收入4974209.91元;财政总支出15231899.93元,其中预算内支出10811731.79元,预算外支出4420168.14元,收支结算对比结余4694219.3元。

(二)财政收入情况

预算内收入

预算内收入主要来源于转移性收入,为14951909.32元。

1、省市补助收入:4646131.00元;

其中(1)扶贫及救助收入:150000.00元;

(2)生态林补偿金及管理费:2706737.00元;

(3)税费改革补助收入:38024.00元;

(4)其他收入:1751370.00元;

2、县级补助收入:10305778.32元;

其中(1)民政办收入:94350.00元;

(2)计生办收入:26880元;

    (3)文化站收入:117208.50元;

    (4)村干经费收入:2344510.33元;

    (5)超收分成及补助收入:352666.00元;

    (6)村委及居委会收入:779118.04元;

    (7)灾害救济款收入:754300.00元;

    (8)移民粮差及经费收入:38125.00元;

    (9)政府收入:1247946.75元;

    (10)农林水建设及维修资金收入:3246826.70元;

    (11)五保低保临时救济收入:20000元;

    (12)扶贫开发收入:524500.00元;

    (13)遗属抚养收入:147450.00元;

    (14)生态文明建设经费收入:564397.00元;

    (15)“妇女之家”示范点专项资金收入:47500.00元。

预算外收入

    预算外收入主要来源于非税收入,为4974209.91元。

1、行政事业性收入677021.00元;

   (1)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86871.00元;

   (2)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0150.00元;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6691.18元;

3、补助收入:2670553.93元;

   (1)财政部门补助收入:1330632.68元;

   (2)上级部门补助收入:904134.00元;

   (3)两新组织经费收入:90000.00元;

   (4)救灾复产资金收入:345787.25元;

4、捐赠收入:60860.00元;

5、乡镇自筹统筹收入:1539083.80元;

   (1)支持款收入:382500.00元;

   (2)分成款收入:343407.47元;

   (3)管理费收入:192608.00元;

   (4)卫生费收入:3960.00元;

   (5)协调工作经费收入:50000.00元;

(6)其他收入:566608.33元。

(三)财政支出情况

预算内支出

预算内支出为10811731.79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4608.25元;

其中(1)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35616.00元;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8992.25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988.59元;

其中(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6150.00元;

    (2)抚恤支出:153054.00元;

(3)自然灾害重建及生活补助支出:279784.59元;

3、医疗卫生支出:423783.55元;

其中(1)农村卫生支出:423783.55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4264347.40元;

其中(1)农业支出:2143391.40元;

(2)林业支出:1646456.00元;

    (3)扶贫开发支出:384500.00元;

    (4)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90000.00元;

5、其他支出:50004.00元。

预算外支出

    预算外支出为4420168.14元,包括:

1、政府支出:1196393.33元;

2、计生支出:427200.00元;

3、农办支出:78600.00元;

4、居委支出:25920.00元;

5、各村委支出:673300.00元;

6、社会抚养费支出:360000.00元;

7、公路款支出:639041.44元;

8、小学支出:50000.00元;

9、三定干部支出:7638.00元;

10、支持款支出:267500.00元;

11、两新组织经费支出:54300.00元;

12、救灾复产支出:588787.25元;

13、其他支出:23968.12元;

(1)利息支出:23968.12元。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按照镇党委的总体部署,我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预算法》、区有关预算管理的要求,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治理、基层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投入;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支出公共性。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确保收支平衡;强化预算执行,坚持勤俭节约,发挥财政在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一)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财政总收入保持与2015年财政总收入持平,即1992万元,其中预算内收入1495万元,预算外收入497万元;财政总支出1523万元,其中预算内支出1081万元,预算外支出442万元,收支结算对比结余469万元。

(二)财政收入情况

预算内收入

预算内收入主要来源于转移性收入,为1495万元。

1、省市补助收入:465万元;

其中(1)扶贫及救助收入:15万元;

(2)生态林补偿金及管理费:271万元;

(3)税费改革补助收入:4万元;

(4)其他收入:175万元;

2、县级补助收入:1030万元;

其中(1)民政办收入:9万元;

(2)计生办收入:3万元;

    (3)文化站收入:12万元;

    (4)村干经费收入:235万元;

    (5)超收分成及补助收入:35万元;

    (6)村委及居委会收入:78万元;

    (7)灾害救济款收入:75万元;

    (8)移民粮差及经费收入:4万元;

    (9)政府收入:129万元;

    (10)农林水建设及维修资金收入:325万元;

    (11)五保低保临时救济收入:2万元;

    (12)扶贫开发收入:52万元;

    (13)遗属抚养收入:15万元;

    (14)生态文明建设经费收入:56万元。

预算外收入

    预算外收入主要来源于非税收入,为497万元。

1、行政事业性收入68万元;

   (1)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9万元;

   (2)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万元;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万元;

3、补助收入:267万元;

   (1)财政部门补助收入:133万元;

   (2)上级部门补助收入:90万元;

   (3)两新组织经费收入:9万元;

   (4)救灾复产资金收入:35万元;

4、捐赠收入:6万元;

5乡镇自筹统筹收入:153万元;

   (1)支持款收入:38万元;

   (2)分成款收入:34万元;

   (3)管理费收入:19万元;

(4)其他收入:62万元。

(三)财政支出情况

预算内支出

预算内支出为108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9万元;

其中(1)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万元;

其中(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6万元;

    (2)抚恤支出:15万元;

(3)自然灾害重建及生活补助支出:28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42万元;

其中(1)农村卫生支出:42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426万元;

其中(1)农业支出:214万元;

(2)林业支出:164万元;

    (3)扶贫开发支出:38万元;

    (4)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9万元。

预算外支出

    预算外支出为442万元,包括:

1、政府支出:131万元;

2、计生支出:30万元;

3、农办支出:9万元;

4、居委支出:3万元;

5、民政办支出:3万元;

6、各村委支出:73万元;

7、社会抚养费工作支出:40万元;

8、两新组织经费支出:5万元;

9、人大工作支出:15万元;

10、纪委工作支出:10万元;

11、安全生产工作支出:8万元;

12、维稳工作支出:6万元;

13、武装工作支出5万元;

14、消防工作经费支出5万;

15、科技工作支出:3万元;

16、普法工作支出3万元;

17、三定干部支出:2万元;

18、公路款支出:64万元;

19、支持款支出:27万元。

三、增收节支,努力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

为了圆满完成2016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一是重点保障公共财政支出,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教、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确保资金和政策落实到位。二是重点保障新农村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惠农惠民政策,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三是在努力统筹盘活用好各类建设资金的基础上,遵循适度集中、确保重点,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切实保障政府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二)创新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

围绕“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创新机制、落实举措,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效能性。坚决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约束,确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制止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使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放在镇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敏锐性。二是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形式。要按照区财政局和镇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好全体财政干部参加财经知识培训,以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业务素质和视野。三是加强廉政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廉政主题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他们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改革,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优异成绩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樟市建成生态宜居旅游城镇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