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住建局财政拨款开支的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 |||||||||||
单位:元 | |||||||||||
单位名称 |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 |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 备注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区住建局 | 97500 | 0 | 22100 | 75400 | 0 | 100000 | 0 | 40000 | 60000 | 0 |
区住建局关于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2016年支出决算、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该项经费支出,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上级指导、检查、经验交流等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2.2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4万元。其中:一是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5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和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住宅和房地产、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城建监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二、关于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区住建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区住建局无安排此项费用支出,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和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住宅和房地产、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17年住建局安排公务接待费用5万元,计划用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及监督执法的工作用餐等,主要接待外地及省、市、县、上级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关于重申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我市有关要求。
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