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韶关市曲江区住建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5个,分别是住建局、城规办、造价站、质安站、房屋征收办。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拟订有关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2、组织编制城区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工作。3、负责辖区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等批后管理和规划验收、辖区城市地理信息的管理工作。4、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负责城市测绘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心镇及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5、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利用,提出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对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定额进行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及造价咨询等机构的监督管理。8、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工作。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审查辖区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负责建材产品准入使用和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11、承担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形建筑市场及招标投标档案资料的管理。1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13、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指导镇(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2
、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12人,其中:八级职员1名,工程师4名,助理工程师7名。
3
、区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事业编制16名,实有在编人员13名,其中:七级职员1名,十级职员1名,工程师7名,助理工程师4名。
4
、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编人员3名,其中:工程师2名,助理工程师1名。
5
、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事业编制3名,实有在编人员2名,其中:助理工程师1名,工勤技能人员1名。
6
、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员5名,其中:九级职员1名,十级职员2名,工勤技能人员2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为总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韶关重要经济增长极和幸福美好新城区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曲江扩容提质工作,主动积极融入韶关中心城区。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年收入预算78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0.39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3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年支出预算78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50.39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3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726.0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1.3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6.0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4.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1%,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3%。其中:车辆经费3万元、局公用经费 14万元、拆迁办公用经费1.2万元、工程造价站公用经费0.6万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用经费1.2万元、规划办公室公用经费3.3万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经费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