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建廉租住房分配工作,有效解决我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韶关市曲江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韶曲府办〔2008〕233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廉租住房分配原则
(一)廉租住房实物分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特殊困难特殊照顾、急需救助优先解决”的原则,采取轮候的办法分批次分配。各批次划分如下:
第一批次:享受低保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
第二批次: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实际租住房屋,房源不足按照批次实行轮候,具体办法如下:
根据上款中对各批次的划分,有关部门将在监察机关等的监督下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各批次申请家庭的具体租住房屋。房屋一经确定后不作调整;逾期未签订租住协议的,视为放弃租住廉租住房资格。
二、申请分配廉租住房条件
申请分配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市户口,并在本区城区工作或居住。
(二)享受低保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三、申请、审核和分配程序
(一)申请
1.申请分配廉租住房,申请人应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房屋租赁合同、曲江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表或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无房户须出具暂住地所属居委会证明等证件 。
2.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区房地产管理所领取《韶关市曲江区廉租房租赁申请表》,如实逐项填写。区房地产管理所受理之日起,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家庭成员、经济收入、住房及其他有关情况和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家庭的人口、住房情况等进行初审。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集中报送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由区房地产管理所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审核
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由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在新闻媒介、政府公示栏、居委会、申请人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房地产管理所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分配
1.对取得廉租房配租资格的申请人,由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分配选房程序,接到通知书的申请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2.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优先面向已经申请、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轮候顺序,综合考虑实物配租;同等条件下,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家庭中有肢体残疾、生活自理能力差,或患有重大疾病成员的特殊家庭优先安排底楼,并通过抽签确定房号。
3.抽签活动由区监察部门现场监督,采取抽签的方式抽取顺序号,再根据申请人已抽取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房号为具体楼房号(仅限当次分配有效的轮候号)。抽签人必须是申请人,申请人因故不能依时参加抽签的,必须办理委托手续,由委托人代其抽签。委托手续必须在抽签前3天到区房地产管理所办理有关手续。
4.抽选房号后,按抽签结果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房地产管理所登记,签订曲江区廉租房租赁合同。
5.申请人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或抽中住房号不愿入住的,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的廉租住房租住资格。由此原因出现空房时,由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轮候人员按照轮候号码进行抽签分配。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廉租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再享有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6.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每年一签。已配租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在合同期满后经区房地产管理所审核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经审核,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出廉租住房。
7.进入选房资格名单中的申请人若放弃选房,须在选房日3日前向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放弃选房书面申请,空缺名额由轮候家庭予以补足。
8.未获准本期廉租房配租资格的申请人,进入下期实物配租分配时,应与新申请人一同重新申请并审查,已参加廉租房配租选房但又放弃申请名额的,也需重新进行申请并审查。
9.廉租住房配租的结果应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廉租住房建设是政府的民生工程,廉租住房的分配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能租到廉租住房,并按时入住,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新建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在分房过程中,要严肃分房纪律,严格按租住条件分房,严禁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家庭租住廉租住房。区监察部门要加强纪律监督,对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分配工作顺利进行。
(三)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区房地产管理所、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马坝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居委会、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要按照工作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全力高效做好廉租住房分配工作。
主题词:民政 住房 分配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检
察院。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