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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石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8-07-16 00:00:00 来源:曲江区乌石镇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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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石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712日在乌石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清霞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镇人民政府在镇委的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拓创新,强化征管,强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依法科学理财,做好理财、管财、培财等各项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镇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同时我们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做到财政收支按计划进行,财政收支略有节余。

12017年财政收入情况:

2017年,面对财政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挑战,我们加大了依法征管的力度,加强了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了各项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根据各个时期的情况,开展税收检查,查补税款,堵塞漏洞,培育税源,增加收入,组织税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依法征缴,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镇完成工商税收6371.3万元,下降27.01%(其中国税5937.9万元,地税433.4万元)。企业工作方面,2017年是发展经济极其困难的一年,面对大气候的影响,全镇企业干部职工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不断挖掘企业发展潜力,确保了保增收目标的实现,卸煤队、屠宰场、石场等企业厂场得到持续稳步发展,企业各项上缴款96万元;区财政拨入行政、文教卫生、民政等经费342.3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392.7万元,其他收入123.5元。2017年合计总收入7325.8万元,比2016年下降24.07%

22017年财政支出情况:

全年财政总支出7313.1万元,比2016年下降24.1%,对比结余12.7万元。

其中:

1)上解工商税收6371.3万元;

2)行政经费316.2万元;

3)农林水支出35.6万元;

4)计划生育支出61.3万元;

5)民政经费38.8万元;

6)工会经费11.3万元;

7)科技、文教、卫生、体育支出43.2万元;

8)党委、人大工作经费3.8万元;

9)纪委工作经费0.8万元

10)普法及综治信访维稳经费13.6万元;

11)安全生产经费12.7万元;

12)武装工作经费3.1万元

13)环保及乡村清洁美工程投入37.1万元;

14)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支出1.3万元;

15)农村老党员基金9.6万元;

16)宣传工作经费21.5万元

17)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经费7.8万元

18)汽车费用10.2万元;

19)公务接待费11万元;

20)招商引资6.2万元

21)其他支出95.6万元;

22)偿还历史债务3.7万元;

23)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4.6万元;

24)拨出经费(含各村委、政府各部门及其他部门192.8万元(原因是北江航道以及“台泥”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协调费下拨到经济办支付)。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12018年财政预算总收入达7224万元,比2017年下降1.4%

其中:

12018年工商税收入6228万元(下降2.2%,其中国税5428万元,地税800万元);

2)企业上缴利润94万元(下降2.1%);

3)财政预算拨入经费(其中包括经常性拨入和专项拨入两项)370万元(比增8.1%);

4)预算外资金收入420万元(比增6.9%);

5)其他收入112万元(下降9.3%)。

22018年财政预算总支出要求控制在7207万元以内,比2017年下降1.5%

其中:

1)上解工商税收6228万元(下降2.2%);

2)行政经费支出350万元(比增10.7%);

3)农林水支出37万元(比增3.9%);

4)计划生育支出63万元(比增2.8%,其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10万元);

5)民政经费40万元(比增3.1%);

6)工会经费12.1万元(比增7.1%);

7)科技、文教、卫生、体育支出41万元(下降5.1%);

8)党委、人大工作经费4万元(比增5.3%);

9)纪委工作经费0.9万元(比增12.5%);

10)普法及综治信访维稳经费15万元(比增10.3%,原因是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11)消防及安全生产经费22万元(比增73.2%,原因是成立镇专职消防队);

12)武装工作经费3.3万元(比增6.5%);

13)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1.5万元(比增15.4%);

14)农村老党员基金9.7万元(比增1.1%);

15)宣传工作经费25万元(比增16.3%);

16)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经费9万元(比增15.4%,原因是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

17)汽车费用15.5万元(比增52%,原因是车辆逐渐残旧,增加维修保养费用);

18)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与去年持平);

19)招商引资7万元(比增12.9%);

20)其他支出90万元(下降5.9%,原因是控制非生产性开支项目);

21)支付历年旧欠款2万元(下降45.9%,原因是去年有1个工程债务清偿完毕);

22)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5万元(比增8.7%);

23)政府办公楼及饭堂修缮费30万元

24)拨出经费(含各村委、政府各部门及其他部门185万元(下降4%,原因是北江航道及 “台泥”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

三、2018年财政预算措施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经济为导向,认真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和大力发展民营企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经济收入。

2、加强财税工作的领导,加大税收收入的征管力度。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税收法规,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并注重加强税务队伍廉政建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确保完成财税预算任务。

3、切实加强镇办企业的领导,实行企业工作岗位责任制,搞好企业内部管理,制定和执行奖惩措施,群策群力,充分调动企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利用电厂的辐射作用,开发企业新项目,争取镇企业有较大的发展。同时,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做到增收节支,搞活经济,力争超额完成镇办企业今年上缴利润任务。

4、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跟踪服务好招商项目,使其尽快建成投产。充分利用交通、资源和区位优势,力争今年再引入客商,兴办新项目,开创我镇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5、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搞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增加农业投资,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民的商品意识,活跃城乡市场,增加农民收入。

各位代表,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快发展为已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圆满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任务。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