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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时间:2022-02-21 15:38:4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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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卫生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监测和报告、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估;负责组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实施;负责免疫规划、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工作。

  (三)负责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四)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 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五)负责食品、环境和消毒虫媒的监测,饮用水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检验和卫生学评价。

  (六)负责食品、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七)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八)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九)承担国家、省疾病控制专题调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管理方案等重要及综合性文件;承担中心组织、党务、财务、收费、人事(含出勤、培训、考核等)、外事、会务、文电、档案、机要保密、印鉴管理、信息信访、宣传报道、相关资料统计、整理上报等工作;负责安全、应急贮备处理、车辆管理、采购、后勤、接待、计划生育、文件收发传阅、库房管理等工作。

  (二)健康教育所。制定实施辖区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计划,根据辖区内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开展一般人群、高危人群等分类健康传播和行为干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项,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料,提高公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及健康行为形成率,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并检查和评估活动效果;负责中心信息网络管理和应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负责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的组织管理。

  (三)免疫规划管理科。负责实施免疫规划措施,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生物制品的调、冷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免疫规划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和卫生服务机构免疫规划管理指导;负责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监测、疫点处理、个案调查、突发事件、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处理工作。

  (四)流行病管理科。负责实施传染病监测计划;负责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参与医院感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报告,落实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五)公共卫生科。负责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负责食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检验受理、送检、保管和卫生学评价,发放检验结果和评价报告;完成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涉水产品等危害健康因素监测、报告和干预,及对相关污染事故、中毒事件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评价和采取现场干预控制措施;对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调查处理;为食品、职业、环境卫生执法工作提供其它技术支持;负责调查主要病媒生物的种群分布、生态习性和季节消长情况,并预测预报;负责疫源地病媒监测、参与医疗卫生用品的卫生质量监测;参与农村改厕的预防性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托幼机构消毒效果及院内感染相关危险因素的委托检测、评价。

  (六)检验科。参加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和管理;负责完成健康相关产品的常规抽检;送检、专项抽检、委托检验样品的检验任务;协助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并负责相关的检验任务;开展艾滋病初筛工作,做好疑似病例的送检工作。

  (七)艾滋病防治科。负责实施艾滋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开展艾滋病监测与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艾滋病的疫情分析和预测预报,以及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对艾滋病人的调查与管理工作;负责艾滋病相关知识咨询服务等工作。

  (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执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按要求组织和指导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死因监测和报告,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考核与评价防控效果;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防治、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保健)的综合协调与技术指导,协调与配合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基本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九)地方病与寄生虫防治科(血防科)。负责血吸虫病、丝虫病、疟疾、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寄生虫病、地方病的监测、防治及信息收集和疫情报告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血吸虫病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血吸虫病的监测、筛查、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处理工作,开展查螺、血吸虫病防治技术指导以及其他防治工作。

  (十)综合防治科。承担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健康证发放工作;承担各企事业单位、厂矿工人等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的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对血吸虫、肝吸虫患者进行护理及治疗;为犬病、猫伤、鼠伤的人群注射狂犬疫苗。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