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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8-25 17:14:2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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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8日在曲江区第十六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上

曲江区审计局局长 赖德明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曲江区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923日,区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韶曲常〔202116(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就加快区域发展、强化财政担当,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提高财政健康运行水平,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预算执行审计,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精准施策。

二、审计整改的组织推动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区政府认真研究部署,要求区审计局制定问题整改清单,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整改要求逐一落实整改,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审计要求严格实施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切实履行主责主业,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梳理出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清单,并按照“谁审计、谁跟踪”的原则安排相关业务股“对号入座”认领任务,同时约谈相关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要求他们提高政治站位,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安排专人跟踪落实整改任务,确保了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三、整改问题完成的总体情况

(一)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161个,涉及审计项目15个。截至20226月,已完成整改的问题146个,整改率为90.68%,正在整改的问题15个。审计整改促进归还原渠道资金1.43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9.77万元,调账处理金额3046.59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45610.79万元,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4

(二)往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中有尚未整改问题4个,无法整改问题3个,涉及审计项目5个。截止20226月,已完成整改的问题5个,包括无法整改的3个问题(由于原项目公司涉嫌违法被立案查处,目前该项目已经重新立项,故视为整改完毕),正在整改的问题2个,审计整改促进归还原渠道资金2.56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4146.73万元;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中有尚未整改问题4个,涉及审计项目3个。截止20226月,已完成整改的问题0个,正在整改的问题4个。审计整改促进归还原渠道资金金额148.2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2147.15万元。

四、分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审计查出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8个问题,整改率为100%

    2.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查出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14个问题,整改率为100%
    3.区2020年广东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专项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查出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18个问题,整改率为90%,正在整改的有2个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

1.区卫生健康局原局长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项目,审计查出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5个问题,整改率为100%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项目,审计查出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6个问题,整改率为100%

    3.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项目,审计查出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5个问题,整改率为100%

    4.区水务局局长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项目,审计查出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12个问题,整改率为85.71%,正在整改的有2个问题。
    5.区沙溪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项目,审计查出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5个问题,整改率为100%

(三)资源环境审计

围绕区委区政府打好“三个攻坚战”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了区沙溪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审计查出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20个问题,整改率为95.23%,正在整改的有1个问题。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

1.在区2020下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方面,对新增财政资金情况、营商环境优化情况和曲江区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区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查出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7个问题,整改率为100%

2.在区2021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方面,开展了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建设专项审计调查、区城区养老服务业试点建设的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查出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6个问题,整改率为100%

3.区2020年保居民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查出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2个问题,整改率为100%

3.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项目,审计查出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19个问题,整改率为86.36%,正在整改的有3个问题。

(五)民生项目审计

组织对区2019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查出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15个问题,整改率为93.75%,正在整改的有1个问题。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

组织对区马坝上门村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4个问题,整改率为40%,正在整改的有6个问题。

五、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原因

(一)2021年度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原因

1.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樟市五星村地块)未完全达到复垦目标和实现环境效益的问题:现场残余的堆积物施工单位已清理,废弃房屋及厂房未拆除,由于财政资金困难,现场未拆除的房屋因补偿标准过高未能达成协议。本着尊重村民意愿,按照宜建则建、宜农则农的原则,保留下来的建设用地可作为今后打造乡村振兴旅游景点项目配套设施用地。

2.曲江区原粤北无机盐厂B地块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实施进展缓慢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局确定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单位前期调研不到位,已开挖的污染土壤无法外运处置,影响项目进度,目前建设单位已上报市环境生态局和住建局备案,待批复后将进行下一步的外运工作。

3.区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未落实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问题:由于部分村落存在“空心村”、常住人口较少等情况,水费收缴工作推行存在一定阻力。相关单位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村民的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取宣传,并逐步完善水费收缴制度与程序。

4.马坝镇人民政府、白土镇人民政府河长制相关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马坝镇和白土镇已完成统计、收集辖区内各段河道公示牌信息并上报了区河长办,待区河长办向区政府申请资金后统一进行更新。区河长办2022527日已向区政府申请资金,暂未获得批示。

5.沙溪镇人民政府河长制相关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因恰遇乡镇换届选举时期,需待人员确定后,由区河长办统一制作好新公示牌及时进行更新。20223月因驻村领导调整,沙溪镇已将需要更新河长制公示牌的信息重新上报给区河长办,由区河长办统一制定更新后,将加强对河长制信息的及时公开。

6.马坝镇人民政府存在兆康公司多向政府要求归还垫付项目费用207.04万元的问题:兆康公司与区城投公司就同一项目重复支付项目勘察、设计、钻井费207.04万元,由于该问题涉及单位较多,且事情经手人几经变换,事情发生时间较久,问题情况难梳理,解决进度缓慢现马坝镇已提请区政府同意,近期将召集兆康公司、区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就相关事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退款问题

7.马坝镇人民政府复式楼拆分2套分配,房屋产权证办理存在的问题:由于问题发现时,已完成安置房屋的相关分配,且部分分配到复式楼房的村民已将房屋装修,导致前期协调工作推进慢。马坝镇工作组计划将城南安置小区剩余房源中约90㎡面积房型的安置房与安置在复式楼一分为二的约85㎡房型的安置户进行置换,并已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城南安置小区的约90㎡安置房及上门村安置小区的约85㎡安置房分别进行市价评估。马坝镇工作组在以两处安置房市场均价为基础,拟定了《马坝镇关于上门村改造项目中已分配由复式楼一分为二的约85㎡安置房的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的请示》,并已报区政府,待区政府批复后,即可落实房屋置换。

8.马坝镇人民政府上门村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以作废协议分配村民房屋的问题:马坝镇政府虽多次发函向区公共资产中心、兆康房地产有限公司请求协助提供胡考妹协议作废相关信息,但上述单位均无法提供相关的辅佐材料,延后了马坝镇政府启动司法程序追回已分配房屋的进度。且马坝镇非上门村安置房业主单位,无法作为原告起诉,需联系区政府或区公共资产中心,作为原告起诉,故房屋收回进度缓慢。现在马坝镇政府多次与律师沟通,现阶段马坝镇已逐一对相关涉及人员进行笔录并在收集相关有力证据中。证据收集完毕后将与区政府或区公共资产中心沟通,由其提出诉讼。

9.上门村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开工手续未办理即施工建设(施工单位: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安置房建设分AB两个地块建设,项目前期两地块均通过用地规划,但由于A区旁边需建栋2200平方米2层的19#楼,来平衡财政成本,因此19#楼后期划入A区一起报建,故A地块土地需要重新划拨,并重新办理相关证件,因19#楼土地收储及办证流程所需时间长,故相关整改一直未到位。现A地块与19#楼已完成土地收储工作,土地规划许可证已经在走办理流程,待流程走完即可办证。

10.上门村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人防设施未按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由于项目开工前,区政府会议确定上门村安置房项目异地建设人防设施,而现在区政府尚未确认何处异地建设人防设施,故无法落实整改。区城投公司将积极与政府沟通,早日完成人防设施的异地建设。

11.上门村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停车位未按规定配建(施工单位: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由于项目设计时,停车位数量未达到《韶关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后期为通过规划许可,区政府承诺A区旁曲江中学门口左侧6700平方米已征土地划为上门村安置房停车位建设用地。现由于区政府未确定停车场的建设,故城投公司尚未整改。区城投公司将积极与政府沟通,早日完成上门村停车位的建设。

12.区财政局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中资金滞留闲置1100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仍剩余1000万元未拨付,20226月区财政局已向区政府申请要求拨付款项1100万元,领导只批了100万元,因此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批复资金进行拨付至企业。继续加强与区政府沟通,尽早将项目资金拨付至企业

13.小坑镇人民政府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中未足额支付征地补偿款37.2万元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未到位。小坑镇已向区政府反映,待上级拨款到位即可支付。

14.用户用气报装未开通网上报装权限,报装程序耗时长的问题(主管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由于安顺达公司燃气计量表采购自多个燃气计量表厂,不同表厂单位系统不一致,故网上报装需要与多个燃气计量表厂商沟通协调,故暂未完成整改。安顺达现积极与各燃气计量表厂商及软件设计方沟通协调,商议对接方案

15.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等存在特殊教育学校基础建设不达标问题。区启智学校校址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问题,截止20225月,区教育局、启智学校已与区自然资源局对接,原址扩建启智学校使用的建设用地分别属于东海煤气和安顺达天然气公司,考虑到两家企业将搬迁,待两家企业新的建设用地落实并完成搬迁工作后,区土储中心收回原场地划拨给启智学校作为扩建用地,并且协助办理好相关手续。

(二)往年年度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原因

1.区财政局2019年新增无预算拨款28192万元的问题:因部分整改措施受市场影响较大,难以有较多财力化解无预算支出。如:土地出让进度滞后,资产处置成效较低,资源(资产)等一次性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较高,收入缺乏持续性,且拆旧复垦指标交易、耕地占用税等收入一方面不能形成实际可用财力,另一方面相应安排支出也造成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加,特别是受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土地供应市场低迷,土地出让进度滞后。同时,由于大部分国有房产属划拨性质,交易过户时的税费成本较高,影响处置成效,部分资产涉及转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盘活利用成效较低。计划一方面通过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积极扶植优质税源等措施,逐步扩大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分时间、按批次逐步消化无预算支出;另一方面通过预算安排,收回指标等方式,截至2021年末,超预算支出24375万元,当年未完全清理消化。

2.医疗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曲江区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药品和耗材等各项欠款513.63万元,全部为原曲江区中医院20133月合并前的欠款。区人民医院20192021年度共计还款276.13万元,202214月清偿51.76万元,目前共计清偿327.89万元,结余203.75万元将逐步安排还款。人民医院将按实际情况拟定还款计划,争取及时还清。

3.区财政少列财政支出22381万元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实际收入无法应对刚性支出,政府将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制定了五年逐步按批消化的计划。

4.区教育局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补助措施未能全面落实到位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本级财力不足,无法筹措足额的配套资金。区政府将争取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补齐短板,实现省提出的发放标准。

5.区财政局“四好农村路”建设省级资金1610万元2018年底结存在财政未形成支出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实际收入无法应对刚性支出,暂无法拨付剩余款项。区财政局将按单位申请逐步拨付。

6.区财政局2018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2810万元沉淀的问题:主要是由于20219月粤江发电公司通过《关于尽快协调解决粤江发电公司资本金的函》中提出了要求稀释区政府股份的问题,待区政府明确是否稀释股份后与企业清算,再予拨付。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区政府将进一步督促被审计单位健全整改责任制,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大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职责

(二)区政府专题研究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部门建立、完善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围绕区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审计整改监督事宜,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

(三)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四)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机制,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充分发挥社会舆论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作用。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内容外,被审计单位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公开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对整改不积极、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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