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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审计局2014年度慈善资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2号)

时间:2015-07-31 00:00:00 来源:审计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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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区审计局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5年6月,韶关市曲江区审计局对曲江区慈善会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重点对区级慈善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并延伸抽查了韶关市曲江区扶贫办区妇幼保健院罗坑镇新塘经济联合社罗坑镇新经济联合社、慈善会5个资金使用人,涉及资金125.53万元。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区慈善会基本情况

区慈善会非营利性公益社会组织,通过慈善募捐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公益团体的自愿捐赠,开展社会救助。资金来源包括社会捐赠、政府部门资助、举办慈善事业的收入、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截止201412月末有货币资金659.85万元。

2014年度慈善资金收支情况

经审计,20141-12月总收入672.07元,其中:⑴市慈善总会拨入185.33元(2013年扶贫济困20元、2014年扶贫济困165.33元);⑵区级捐赠收入484.65元(2014年本级扶贫济困非定向82.09元、 2014年本级扶贫济困定向319.54元、锦鸿红木定向司法救助40元、锦鸿红木定向樟市敬老院10元、锦鸿红木定向枫湾浪石杨屋扶贫10元、锦鸿红木定向区民政局扶贫20元、鲁甸地震捐款0.02元、龙钦定向何秋娥3元);⑶其他收入2.09元(利息)。

经审计,同期各项支出535.94元,其中:⑴上级拨款支出132.51元(2011年市级扶贫济困支出1.50元、2012年市级扶贫济困支出10.50元、2013年市级扶贫济困支出77.68元、2014年市级扶贫济困支出42.83元);⑵本级捐款支出403.02元(2010扶贫济困定向5.30元、2011扶贫济困定向12.18元、2012扶贫济困定向11.60元、2012扶贫济困非定向16.55元、2013年本级扶贫济困定向58.80元、2014年本级扶贫济困定向202.87元、2014年本级扶贫济困非定向支出77.09元、贫困村便民中心5元、定向刘梓坚3.71元、鲁甸地震捐款0.02元、龙钦定向何秋娥3元、医疗救助3.80元、助学救助0.73元、困难老人意外保险2.37元);⑶业务活动成本0.41(其中: “扶贫牌匾”制作费0.28元、组织机构年检费0.01元、银行业务手续费0.13元、银行返回网银手续费0.01)

经审计,当年收支结余136.13,截止2014年末累计结余660.84,其中: ⑴专项结余650.24元(上级资金结余206.55元、本级捐赠资金结余443.69元);⑵经常性结余10.60元。

本次审计抽查了韶关市曲江区扶贫办区妇幼保健院罗坑镇新塘经济联合社罗坑镇新经济联合社、区慈善会(医疗、助学救助)5个使用人的资金使用情况,合计125.53万元,其中:⑴对黄宗富、刘清娣等6人进行医疗救助支出3.80万元;⑵对陈桂花、王露曦等7人进行助学救助支出0. 73万元;⑶扶贫建房补贴81万元,已支付54万元,帮扶建房户30户,每户1.8万元,还27万元未付,原因是有15户建房户的房屋未验收;⑷区妇幼保健院购置救护车一台37.80万,其中慈善会转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37万元, 区妇幼保健院自己负担0.8万元;⑸拨付罗坑镇新塘村委计生楼工程预付款2万元;⑹拨付罗坑镇新委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款1万元本次审计抽查资金占本年度区级资金支出403.02万元的31.15%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区慈善会按照《曲江区慈善会章程》以及《韶关慈善总会慈善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广泛募集社会捐款,共募集善款672.07万元,认真践行扶危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积极开展各类救助活动,共发放善款535.95万元,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在维护社会稳定、帮扶脱贫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区慈善会在资金物资管理上,制定了曲江区慈善会捐赠款物管理办法》、《曲江区慈善会财务管理办法》、曲江区扶贫办、曲江区慈善会关于6.30扶贫济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设立了单独的银行账户,对善款统一管理,专账核算,资金业务收支情况清晰,捐赠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捐赠者志愿,非定向捐赠资金支出申报审核程序合规、手续齐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的审批程序基本符合制度要求,票据管理规范,支出手续基本齐备,各项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未发现挤占、挪用捐赠资金情况业务活动经费能按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

三、审计建议

针对慈善会专项资金结余较大,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建议区民政局强化慈善资金的监管,充分落实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对定向捐赠资金,加强与资金使用人沟通联系,加快项目实施,减少资金闲置;对非定向捐赠资金,加与区扶贫办等部门通力合作,更多地开展扶贫帮扶活动,让这些“睡眠”的慈善资金运作起来,实施更多的扶贫济困项目,力求使社会捐赠的慈善资金及早产生慈善救助的社会效益。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