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区按照国家、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大力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按规定申报检验,使用超期电梯、电梯安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等问题仍然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提升电梯使用管理水平,保证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全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电梯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水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整治范围为全区在用电梯。
三、整治内容
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履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电梯使用登记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电梯检验合格报告、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情况。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规定提前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要求、使用超期或检验不合格电梯、擅自加装IC卡且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管理人变更等违法违规行为。
2、未按规定落实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规定、未在轿厢显著位置标示电梯安全合格标志、维保记录、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通知传达到全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1日至6月20日)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按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一时难于整改的应及时向我局或当地政府报告。
(三)监督检查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我局将按“双随机”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未按规定提前申报检验、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电梯、违反《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开展维保活动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微信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管理知识,提高电梯使用管理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及维护保养单位要加大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安全乘梯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工作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开展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的巡查工作,根据通知做好巡查计划,落实通知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局特设股汇报。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将移交稽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