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发生,根据《转发关于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食餐[2015]81号)的要求,从8月初至今,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制作包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1家,抽检了3批包点产品,检验结果2批次产品铝含量不合格,已移交稽查分局进行立案处理。对所存在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91份,《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重点检查的内容为是否滥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膨化食品和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加工制作馒头等糕点的行为。
通过对餐饮经营单位的生产场所、仓库和厨房等地的实地检查,和对其制作的馒头、发糕、蛋糕等面制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调味料的采购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详细查看,未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加工经营馒头、花卷、包子、焙烤食品等的行为。但有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