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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药监局开展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时间:2016-08-16 00:00:00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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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粤食药监办食产[2016]352号)文件要求,严防问题明胶流入市场,我局结合本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对辖区内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使用明胶进行生产加工的企业、小作坊和常用明胶加工食品的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共48家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家,食品流通经营户34家,餐饮服务单位6家。经排查,我区无食用明胶生产企业,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用明胶等食品添加剂或含有食用明胶成份的配料的验收、进货台账记录、产品生产记录和销售流向记录等情况。经检查,未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使用非食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卡拉胶和瓜尔胶或使用含有明胶成分的食品添加剂均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卫生部公告规定;但有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不齐,生产和销售记录不全,生产车间卫生环境较差,原料仓“三防”措施不足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企业立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严格按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建立和健全有关记录台账,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要求企业要增强自身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一个有责任、讲诚信、有良心的合格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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