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或行为人姓名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公布期限
|
涉案产品信息
|
发布单位
|
|||
产品名称
|
标识
|
批准文号
|
生产许可证号
|
|||||||||
1
|
朱喜旺(曲江区马坝镇奥奥包子店)
|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城西市场七栋20号门店
|
朱喜旺,342124********1716
|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
|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朱喜旺作为包子店经营者,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2018年4月16日至2028年4月15日
|
包子(芝麻白糖味)、荞麦馒头
|
/
|
/
|
/
|
韶关市曲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成土兰(曲江区马坝镇标记榨油坊)
|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阳岗南路东边阳光新庄9号楼首层7号商铺
|
成土兰,440823********2718
|
生产经营经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1要求,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项目不符合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要求的花生油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
|
吊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成土兰作为榨油坊经营者、本案被授权人作为直接负责榨油坊全面工作的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2018年4月16日至2028年4月15日
|
花生油
|
/
|
/
|
/
|
韶关市曲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