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曲江区 > 党政机关 > 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安全事件 > 动态进展

强宣贯 压责任,曲江区全力护航春耕春种

时间:2023-03-09 10:47:5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强宣贯 压责任,曲江区全力护航春耕春种

        当前正值春耕春种关键时期,为保障春耕化肥产品质量,助力春季农业生产顺利开展,2月15日下午,曲江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化肥产品销售者集中行政约谈会,对化肥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全区共42家化肥产品销售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传达了《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耕化肥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经营者要做到三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在购进前,要求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进货发票(单据)、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并对产品一致性进行核验。二是不销售无产品合格证明、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和厂址等“三无”产品或应标注但未标注生产许可号或肥料登记证号的产品。三是不销售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此外,现场指导经营者签订了《化肥产品销售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化肥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化肥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经营销售无标签标识、无厂名厂址、无合法来源产品或者产品标签标识存在明显错误的及存在掺假使假、虚标含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进行立案查处,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