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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救灾应急预案

时间:2016-11-28 00:00:00 来源:曲江民政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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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确保各项救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根据《韶关市曲江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民政部门职能,特修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鉴于人事变动,为加强对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工作,调整充实局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物资保障组、灾情核查组、救援安置组、捐赠接收组、信息联络组等五个工作组。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救灾应急工作任务。

(一)区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开明(局长)

副组长:覃玉柏(副局长)

金梅英(副局长)

  员:黄国强(老龄办主任)

曾耀伟(办公室主任)

  菊(军休退伍安置股股长)

潘康柏(政权社区和区划地名股股长)

陈茂初(民间组织管理中心主任)

陈冬娇(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事务股股长)

张维元(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事务股副股长)

工作职责:做出救灾应急响应建议,向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请示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统筹安排部署民政部门救灾工作,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各项救灾应急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覃玉柏兼任。

副主任:曾耀伟

  员:张维元、许艳霞、刘定文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灾情,向市民政局,区委、区政府和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救灾需求,拟定相关对策和建议,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三)救灾应急工作组

1.物资保障组

  长:覃玉柏

副组长:陈 

  员:陈冬娇、张维元、刘定文、王锡清、欧阳慈英

工作职责:采购、筹集、接收、调配救灾应急物资,协调有关部门调用车辆,及时将各类救灾应急物资运送灾区。

2.灾害核查、重建组

  长:覃玉柏

副组长:陈茂初

  员:赵  明、张维元、陈冬娇

工作职责:负责在规定时限内调查、核定、统计灾情及重建家园对象核查和审核,全面掌握灾区受灾人数、灾害损失情况、灾区急需解决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灾民恢复重建家园工作情况,并向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

3.救援安置组

  长:覃玉柏

副组长:赵 

  员:潘康柏、张维元、陈冬娇

工作职责:负责协助灾区镇政府,动员组织受灾群众及时转移安置,配发各类救灾应急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督促检查灾区群众生活应急安排各项措施的落实。

4.捐赠接收组

  长:金梅英

副组长:陈 

  员:欧阳慈英、许艳霞

工作职责:负责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公布接受捐赠单位、账号和热线电话,解答接受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款物,定期对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5.信息联络组

  长:金梅英

副组长:曾耀伟

  员:张维元、许艳霞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镇上报灾情的统计汇总,根据灾害核查组提供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编发各类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经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

二、救灾应急步骤和要求

(一)灾害发生前夕

当气象台预报我区将有某种灾害发生时,应做好如下工作:

1、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密切注意动向,与各镇、各有关单位密切联系。有情况时,值班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局领导及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事务股。

2、预报有重大灾害发生时,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除做好本级预防和救援准备外,还要立即打电话或明传电报通知有关镇做好预防和救援准备。

(二)灾害发生后

当某种灾害发生后,要根据灾情的轻重作出如下反应:

1、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注意灾害的发生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和上报灾情。原则上,初报在灾害形成2小时以内报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以后每日报一次灾害的发展情况,直至灾害结束。救灾工作告一段落,要写救灾工作总结。

2、发生大灾时,要协调各镇及时转移危险地段的群众,临时安置点由各镇指定,由各镇和我局负责解决临时安置群众的口粮、食用水、衣被等必须的生活用品。

3、派查灾核灾工作组到各灾区核查灾情,督促各镇、村(居)委会将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并同时做好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根据可支配的资金和灾情的轻重,做好分配计划,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济款,帮助灾区困难群众安排生活和重建家园。

(三)救灾援助

当灾区需要区组织救灾物资援助时,由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立即召开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小组长会议,通报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和安排,部署具体救援工作。

各有关小组应根据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作出如下反应:

1、物资保障组

要做好上级下拨或社会各界捐赠救灾物资的接收工作,进行分类包装,按时送到指定发运点,并落实运送救灾物资的工具和发运时间,组织人员装运,及时运往灾区。

2、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及时汇总救援工作情况,撰写情况报告。工作结束后,要写好工作总结。

3、信息联络组

要立即与有关新闻媒体联系,组织对救援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四)救灾捐赠

当需要发动社会捐赠支援灾区时,由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立即召开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小组长会议通报情况,传达上级指示,拟定开展救灾捐赠的范围,部署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的具体任务。

各小组要根据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作出如下反应:

1、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立即代区政府草拟《在全区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的通知》,发动社会各界向灾区捐款捐物,及时收集救灾捐赠工作的开展情况,统计汇总,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情况。工作结束后,及时写好捐赠工作总结。

2、捐赠接收组

要立即做好如下工作:

1)落实接收捐赠的时间和地点;

2)准备好接收捐款的收据、感谢信(锦旗)、计算器等;

3)与有关银行联系有关存款事宜;

4)接收捐款;

5)捐款数量每天汇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汇报,并及时将捐款单位和个人名单抄送区有线电视台进行公布。

3、物资保障组

要立即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接收站工作人员做好接收捐赠物资准备工作;

2)准备好接收捐赠物资用的收据、登记表、感谢信(锦旗)、计算器等;

3)落实运送捐赠物资的车辆等有关事宜;

4)接收和运送救灾物资;

5)捐赠物资数量每天汇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汇报,并及时将捐物单位和个人名单抄送区有线电视台进行公布。

4、信息联络组

要立即与新闻媒体联系,公开接收捐赠款物的地点、电话号码和联系人。组织宣传报道各镇、各单位开展救灾捐赠的情况。

为了使救灾捐赠工作顺利地开展,要求工作人员对捐赠者热情、有礼;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后,要立即给捐赠者开具收据,并附一份感谢信;捐赠要当天接收,当天汇总,当天送银行,当天公布;捐赠物资的发运由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

三、工作要求

(一)区民政局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预案和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救灾应急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如遇重大灾情,各工作组人员迅速到位,以小组为单位集中待命,局机关车辆做好出车准备。

(二)各工作组人员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团结一致抗灾救灾,确保各项救灾工作任务顺利进行。

(三)救灾应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日、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坚守岗位;所有人员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四、救灾应急联系电话

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75777

联系人:覃玉柏、张维元

 

201641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