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1月9日,以下在曲江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公告如下。
韶关市曲江区枫湾镇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协会
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韶关市曲江区幸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曲江区志愿者协会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