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环曲审〔2022〕10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市宝联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关市宝联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韶关市宝联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韶关市宝联建材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大宝山凡洞加油站旁(地理坐标为E113°43'26.396″,N24°33'28.630")建设年加工10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4832m2,建筑面积约27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机制砂生产线以及搭建一层厂棚、办公楼和宿舍等相应辅助设施,做到厂界清晰,四周围墙,主要设备有振动筛(2400*7000*3)2台、跳汰机(规格型号:5-2)30台、摇床(规格型号:6-S)60台、棒磨机(2700*4500)、球磨机(2700*4500)和细砂回收机(1800*3600)各1台等(详见《报告表》)。本项目劳动定员42人,年工作225天,每天工作1班,每班8小时,厂区提供食宿。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施工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构筑集水沉砂池和截、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居的三级化粪池处理。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办公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用于厂区绿化;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喷淋废水和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泥沙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和喷淋用水,均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对路面洒水、密封运输、四周围挡、封闭施工现场、采用防尘布覆盖建筑材料等措施减少扬尘。运营期,投料、皮带输送工序产生的扬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该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6.728t/a(有组织排放0.84t/a,无组织排放5.888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规范机械操作、围挡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及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有效隔声、消声措施降低噪音。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采用消声处理、墙体阻隔、加强绿化等措施降噪,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泥渣、泥饼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油桶(危险废物HW49)暂存危废间存放,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以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新标准、行业新规定时,按新标准、新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于2021年8月13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获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108-660205-04-01-919292。
六、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实施排污登记管理。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牢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建立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意识,防范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环境突发事件。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