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环曲审〔2022〕3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岭南感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广东岭南感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东岭南感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广东岭南感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于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上乡路南侧、新塘东路东侧(地理坐标:东经113°30′32.633″,北纬24°41′21.405″),建设食品添加剂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29408m 2,总建筑面积28868.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车间厂房、辅助用房、原料罐区、污水处理站、办公楼等。食品添加剂设计生产规模51500t/a,食品配料、辅料设计生产规模为36000t/a,外控型保鲜卡设计生产规模45亿片(详见《报告表》)。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每天3班生产,每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厂区设食堂及宿舍。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施工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扬尘洒水,不外排。项目运营期离子交换制纯水废水及蒸汽加热冷凝水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循环使用。其他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曲江区白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曲江区白土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酸性废气经甲苯吸收及 DMAC 吸收后与有机废气汇集通过“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氯化氢、二氧化硫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甲苯、二甲苯及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限值要求。二氯甲烷 有 组 织 排 放执行《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31571-2015)。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处理器处理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该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VOCS:5.455吨/年(其中有组织3.38吨/年,无组织2.075吨/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消声减震、建筑物隔声等环保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蒸馏残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棕榈酸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耐烘焙酱料滤渣、废纸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等资源化利用;碱水滤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外运至规范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去皮渣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以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新标准、行业新规定时,按新标准、新规定执行。如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时,相应调整总量控制指标。
五、该项目于2021年1月22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获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101-440205-04-01-234095。
六、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实施排污登记管理。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牢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建立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意识,防范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环境突发事件。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9日